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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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标准ISO14001:2015
周期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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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预防:
为了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而采用(或综合采用)过程、惯例、技术、材料、产品、服务或能源以避免、减少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污染物或废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
注、污染预防可包括源消减或消除,过程、产品或服务的更改,材料或能源替代,再利用、回收、再循环、再生或处理。
主要目的在于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长期专注于 等产品的能力,促成增强顾客满意的机会,帮助公司履行合规义务,提升环境绩效;应对与公司环境和目标相关的风险和机遇;证实符合规定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能力。
为了全面提高本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通过采用适宜的过程和方法,按ISO9001:2015、ISO14001:2015、ISO45001:2018建立、实施和保持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并持续改进过程、活动、管理方案有效性,并适用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产品质量、提高顾客满意,降低污染,降低消耗,改善环境,节约资源,改善作业条件,避免人员伤亡、预防职业病危害和财产损失的风险,确保规定的一体化管理方针和目标得以实现,并保持管理体系有效的运行和持续改进。
《一体化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规定了ISO1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向顾客证实公司有能力持续稳定地满足顾客要求并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规定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用于内部环境管理和向相关方证实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满足环境规定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文件;规定了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纲领性说明,旨在为体系管理活动、绩效的持续改进指明方向和途径。

信息处理
1内部联络,一般采用《内部联络单》传递给相关部门或主管。如,需要时,有关环境、技术等方面的信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
2客户或外部传递给我司的信息,若需要回复,按照类别分别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凡是与产品有直接关系的问题,由销售部负责,采购部、人力资源部、管理者代表等单位协助完成。有关体系运行方面的信息由管理者代表负责,各部门协助处理。
3客户要求填写的任何表单,由销售部责填写,其它部门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4若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检测,由销售部担当负责提出申请,填写《内部联络单》通过总经理核准后,将需要检测的样品与批准后的《内部联络单》,交管理者代表送检。当检测结果回来后,原稿由文控中心存档,复印件交销售部使用。
5相关部门完成《内部联络单》上的内容后,及时回复给发文单位和人力资源部,若在规定的时间未完成《内部联络单》上的内容,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行政部负责将公司环境要求、环境方针传达给施工单位、承包方、来宾。
8行政部负责将公司环境、质量要求,传达给供应商。
9各部门接收的外部相关方的环境信息应记录于《纠正措施报告》上,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由管理者代表审核后,将结果告之相关团体或个人。

能源使用过程的控制管理
1新能源供应方案由行政部会同公司相关部门确定。有关能源装置和设备的技术选型、安装、调试及运行验收等必须经当地环境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在能源使用过程中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对能源系统的运行进行检查。
3电器操作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非人员不得进行操作,一旦出现电器异常(火灾)引起环境污染事故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4设备维修人员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中的规定,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降低设备故障造成的额外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
5施工现场需要检修而停止能源供应时,申请获准后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作出安排,以免影响施工。
6临时能源线路、管路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并入系统,以免发生事故。
7行政部要配备专(兼)职能源管理人员。确保施工能源的有效管理,保证施工正常运行。
8行政部对施工现场使用能源的班组和个人进行教育。

废弃物储存管理:
1一般废弃物之贮存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贮存地点、容器、设施应保持清洁完整,不得有废弃物飞扬、逸散、渗出、污染地面或散发恶臭等状况发生。
B.贮存容器、设施应与所存放之废弃物具有兼容性,不具兼容性之废弃物应分别贮存。
C.贮存地点、容器、设施应于明显处以中文/英文标示废弃物之名称。
4.6.2有害废弃物之贮存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以固定包装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装,置于贮存设施内,分类编号,并标示产生废弃物之机构名称、贮存日期、数量、成分及区别有害生产废弃物特性之标志。
B.贮存容器或设施应与有害废弃物具有兼容性,必要时应使用内衬材料或其它保护措施,以减低腐蚀、剥蚀等影响。
C.贮存容器或包装材料应保持良好情况,其有严重生锈、损坏或泄漏之虞,应即更换。
D.贮存以二年为限**过二年时,应于届满三个月前行政部主管申请延长。
E.行政部应派员负责储存设施之清洁完整,不得有废弃物飞扬逸散,渗出污染地面之情形。
F.储存设施应配合消防设施,以防止火灾发生,若发生火灾,则依《消防管理规定》处理。
22废弃物委外清除
1)当储存场所堆置至一定量之废弃物时,行政部知物业公司清运,
2)适用时,行政部门每月定期查检废弃物储存场一次,并记录于《运行检查表》
环境管理相关标准:
国家标准
通用/综合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行业
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5-2012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6-201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标准
DB35/323-2018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5/322-2018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标准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http://iso9001fsc.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