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服务正规
认证流程规范
服务范围全国
认证类别食品
食品安全体系认证顾问FSSC22000认证顾问
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咨询FSSC22000认证咨询
食品安全体系认证辅导FSSC22000认证辅导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FSSC22000 V5.1
周期2个月左右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资料协助整理
材料收集整理
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操作方法
1 接通金属探测器的电源,仪器箱绿色指灯不亮,仪器预热3-5分钟后,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2 轻按仪器箱旁的扫钮,输送带传动。
3 用本仪器配备的测试块(Fe:Ф1.5、Sus:Ф2.0)测试灵敏度。当测试块通过探头时,输送机停,发出报警。
4 调节仪器灵敏度,顺时针方向旋转调节旋钮,灵敏度高,逆时针旋转,灵敏度低。使用中应注意探测头上不能放置任何物体,工作时被测物或输送带不能触及探测头,以防仪器产生误动作。
5 生产过程中金属探测机按照敏感范围:上层/中层/下层,各层均对应的左/中/右按照测试块(Fe:Ф1.0/Sus:Ф2.0)测试灵敏度,包装成品轻放于输送架上,能*探测仪,确认为正常。
6 使用时应注意探头上不能放置任何物体,工作时被测物或输送带不能触及探测头,以防仪器产生误动作。
7 金属探测操作员安排专人培训上岗,要求熟悉掌握操作规程;金属探测器灵敏度调整盒加上锁由专人开锁/使用/调节,调整好及时锁上。
8 若发生警报,应将产品重新测试一次。如再发生警报,则应将该件产品隔离,同时报告生产主管和品管,做开箱检查处理。探测仪检测和处理过程应填写《金属探测器CCP03记录表》
9 仪器继续运行前,再次用测试块对仪器进行效能检测。
10 生产中每小时用测试块测试仪器的灵敏度。若发现正常作业中仪器已失灵,则应及时报告当班主管,将上次测试正常至本次测试之间的产品先隔离,由主管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故障消除事,重新进行灵敏度测试,仪器正常后应将扣留产品再次通过金属检测。
11 当出现金属物等时,金属检测器会发出警报声,输送带停止运行,此时把产品重新过一次,如再出现警报声输送带停止,则采取隔离产品并分份数进行缩小范围检测,直至检测到金属物等为止,已经检测出金属物等的产品再重新过金属探测一次,内无检测到金属物等,则及时将包材(内外)经过金属检测一次,若发现有问题将包材(内外)作废处理。
12 生产中随时检查皮带是否跑偏,两边及下部是否摩擦到探头的内壁。
危害分析的预备步骤
公司建立和保持《危害分析的预备步骤》规定食品安全小组应以受控文件形式收集、保持和更新所有实施危害分析所需的相关信息,适用时包括如下方面:
a) 产品描述:包括法律法规、主管部门、顾客和公司要求原料、辅料、与产品接触的材料和终产品的产品特性,并规定终产品的预期用途。
b) 布置图和流程图:包括过程或产品、工艺的流程图,其他的图表/车间示意图或进行描述(如气流、员工流、设备流、物流等),显示危害和控制措施的相关位置、关系等信息。
c) 过程步骤和控制措施描述: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所覆盖产品或过程类别的流程图、流程图规定的所有过程步骤和控制措施。
危害分析
公司建立和保持《危害分析控制程序》规定食品安全小组应针对每类产品和(或)过程合理预期发生的食品安全危害实施危害分析并记录,包括如下方面的活动和及其方法:
a) 必要时重新进行危害分析;
b) 危害识别;可行时,确定终产品中食品安全危害的可接受水平
c) 危害评价和分类;
d) 控制措施的识别和评价,确定适当的控制措施组合。
HACCP计划的建立
公司建立和保持《HACCP计划控制程序》对HACCP计划的编制和运行进行具体规范,包括:
a) 明确HACCP计划管理的关键控制点(CCPs)及其所要控制的危害;
b) 确定针对每个危害在每个关键控制点(CCP)上的关键限值,必要时确定操作限值;
c) 规定在每个关键控制点(CCP)中每种危害的监视系统,包括职责、频率、监视内容和方法、记录要求等;
d) 规定关键限值**出时应采取的措施;
e) 对HACCP计划的确认、评价和更新。

1、 搔头、擦额或拨弄眼镜。
2、 把手放在耳朵、鼻子、嘴是上面或周围,打喷嚏或咳嗽时不把嘴捂住。
3、以一种不卫生的方式处理用来尝味的产品样品。
h) 处理食品时如有手套,应使之保持在完整、干净卫生的状态下,这种手套应是由不透水、气的材料制成,除非他们用途不合适所包含工作相抵触。
i) 未包裹的产品(暴露的产品)包装材料和将与暴露的产品发生 接触的设备,不应以下方式处置:
1、 受伤了或包了绷带的手
2、 尚带有伤口或外露创口的手指。
j).工作时不应佩带戒指、耳环及其他首饰。
1、 手上的装饰物无法彻底洗净,可能隐匿在其中或其下。
2、 装饰品有掉入产品的危险。
3、 首饰意味着安全的危害。

1、 为公司操作管理人员的仪表、卫生、清洁及食品处理的实际建立一套广泛而细致的守则。
2、 保证在食品车间工作的职员重视个人清洁及卫生实践。
3、 确保有个人仪表、卫生、清洁及产品控制的守则可以被他们理解。
4、 确保公司所有生产及分发的产品具备的质量并无污染。为使定义分类更加清楚,《手册》又细分为:一般加工区和加工车间区两部分。
这样员工可以更加注意手册中适用于易发生污染产品加工区规则,任何不属于加工区的员工参观加工区时,必须遵守加工区员工所应遵守的相同规则。
从定义上考虑车间加工区应包括:任何使用原料及包装材料制作成品的工作区域,包括废品回收再造区域,同时包括化验室、维修间、锅炉房。
一般工作区的规定适用于不在加工区工作的员工,比如物质分配、销售、交通及其他非加工区部门,仅属于办公室的职员,只属于办公室急救科的护士,应遵照公司办公室标准遵守守则。
在加工车间工作区工作的员工应同时遵守一般生产区及加工车间区的规定。

记录的控制
公司制定了在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施过程中所需要使用的记录要求,并编制了《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对其进行管理。包括如下方面内容:
记录作为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必须予以保持,规定了记录的保存期。
记录的收集和初步整理由产生记录的相关部门负责。
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的方法。
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的记录。
公司的记录表格可为电子版本和纸张形式。电子版本为非受控文件。
1.目 的
1.1确保公司仓库的产品收发、库存清查、库存产品标识与防护工作等的规范作业;
1.2确保产品在仓储期间不损坏和不变质,做到仓库的管理条理化、明细化。
2. 范 围
2.1适用于公司材料、零配件、半成品、成品、辅料及包装材料等的管理;
2.2仓库的产品收支、产品贮藏、产品标识与防护等作业。
3. 权 责
3.1仓 库:对库存产品的标识、搬运、贮存、防护及包装产品不变质和不损坏负责。
3.2品管部:仓库库存产品的定期或不定期抽检或验证作业。
4. 定 义
本程序引用GB/T19001-2015 idt 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SO22000:2018中的定义及术语。
5. 作业内容
5.1产品接收与发放
5.1.1贮存产品接收、发放应有严格手续:
A. 只有仓管人员才有权接收、发放产品(含原材料、成品、顾客财产等);
B. 接收产品之前,必须经仓库管理人员或品管部按照《检验规程》进行检验或验证合格后,原材料/辅料根据供方提供的送货验收,《进仓单》进行点收,成品根据生产部填写《成品入库表》进行点收,入库产品的单据项目应填写齐全,数、物相符。
C. 发放产品必须填写出库,如《领料单》等,并在《仓库收支台帐》中予以记录。
5.1.2产品在发放时,一般应遵循“凭单发放”、“先出”、“先过期先出”等发放原则。
5.1.3仓管人员有权拒绝接收质量状况不良的产品,在违反接收和发放规定时,有权拒绝接收、发放产品。
5.1.4仓管人员应建立《仓库收支台帐》,以明确仓库产品的接收、发放与盘点等帐、物、卡的实际情况。
5.2产品交付管理
5.2.1 生产完成后,销售部按《出货安排表》要求填写《发货单》到仓库,并与客户接收处(如:仓库等)联系,以安排接收。
5.2.2 销售部应根据订单要求的交付方式或与顾客协商的方式安排运输事宜。
A. 如订单要求客户自提货,则与客户联系通知对方派车提货,并记好对方号、收货人员等资料(可由客户电话、传真等方式得知);
B. 如订单要求送货至客户,则依产品数量多少安排出车或对外租车出货;《发货单》交仓库出货。
5.2.3 仓库接到《发货单》后,仓库管理人员应填写《出仓单》,并按单据要求安排产品出库装车,并必须到装货现场监督,检查产品品种、包装及数量是否相符。。
5.2.4 在送货及搬运过程中,应注意产品的防护。
5.2.5 产品的交付手续
A. 客户自提货:核对客方、收货人等资料,并对产品核实无误后,由对方收货员在《出仓单》上签收,此后运输过程产品的防护由对方负责。
B. 对外租车:由我方与运输公司按我方需求签定运输合约,双方按要求点货装车,并由我方通知客方安排接收,《出仓单》由承运人员交与对方,如顾客收货后,在《出仓单》上签收后予以返回。
C. 公司派车:货到交付预定地,应由对方收货员配合清点产品,核实无误后,由司机填写《送货单》,并需顾客在《送货单》上签收予以确认。
5.2.6 样品交付:送样前与客户联系,按量的多少和实际情况可安排车辆、人员送样或邮寄给客户确认,邮寄时可把送样单和资料传真给客户并要求回签。
5.3产品贮存与检查
5.3.1 产品贮存应在的地点:仓库或公司的区域。
5.3.2产品的贮存应实行规范分类,定置管理,适当采取料架存放等充分利用存放空间,提高仓库利用率,便于盘点、收发、维护保养,使物资存放整齐、美观的贮存方式。
5.3.3仓管人员应保证贮存产品应有标识,并进行登记建卡,对进出仓库物料、产品等进行登记,以保证帐、物、卡相符。其中具有原包装产品应保护其包装完好、标识完好。
5.3.4物料、产品在贮存时的堆码形式、高度等应适宜于对产品的保护,以下层物品不被损坏为准;对于危险化学物品的保管,必须遵守“三远离,一严禁”的原则,即“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堆放”的原则。
5.3.5仓管人员按季进行贮存产品的检查,检查结果应予记录在《仓库收支台帐》的“结余(数量)”和“备注”栏中,检查情况若有不适,应书面报告主管部门,由相关部门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检查的内容包括:
a 质量状态有无损坏、变质;
b 标识是否准确;
c 帐物(数量)是否相符;
d 贮存的环境是否合适,含温度、湿度、有无漏水、鼠害、虫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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