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种类GMP良好操作规范认证
服务内容GMP良好操作规范认证协助申请
所在地深圳&广州
GMP认证顾问GMP良好操作规范认证咨询
ISO22716认证咨询ISO22716良好操作规范体系内审员培训
GMP内审员培训良好操作规范体系内审员培训
GMP认证申请良好操作规范体系认证辅导
GMP认证种类GMP820认证&GMP110认证
GMP食品接触材料认证食品接触材料GMP认证
GMP认证辅导良好操作规范体系认证辅导
周期2个月左右
标准依据客户行业要求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一次性
GMP认证材料顾问协助整理
GMP认证资料咨询依据审核标准来
(a)质量方针:管理者应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和对质量的承诺。管理者应确保质量方针在组织内各层次得到理解、实施和保持。
(b)组织: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适宜的组织结构以确保器械的设计和生产按照本部分的要求进行。
(1) 职责和权限:每一个制造商应确定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这些人员负责管理、执行和评价对质量有影响的工作。
(2) 资源:每一个制造商应提供充足的资源以满足本部分的要求,包括培训人员的,管理人员,评价活动包括内部审核。
(3)管理者代表:管理者应任命一名管理者并记录这样的任命,不管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他应该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i)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能按照本部分的要求得到有效的建立和保持。
(ii) 向管理者汇报质量体系的业绩。
(c)管理评审:管理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以确保质量体系满足本部分的要求和制造商的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体系评审的日期和结果应形成文件。
(d)质量策划: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一个质量计划以规定与所设计和生产的器械有关的质量规范,资源和活动。制造商应确定质量要求是如何得到满足的。
(e)质量体系程序: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质量体系程序和说明。适当时,应确定质量体系中所使用的文件的结构。
外部信息交流:
品控部负责接收与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外部信息并及时整理,经管理者代表审阅,必要时经总经理签署后及时发至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有需要调查的,品控部须针对发生不符合的部门分析其原因、研究对策并实施跟踪监督。
其它部门接收外来的与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的外部信息时,须及时联络品控部。
品控部将每次内审的情况以审核报告的形式传达至相关部门和人员。
通过外部沟通获得的信息将作为体系更新和管理评审的输入。

评审内容:
1) 组织结构、人员和资源是否合适;
2) 内审结果所反映的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3) 食品**能力;
4) 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情况;
5) 产品安全、产品质量和客户反馈;
6)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适宜性;
7) ISO22716体系的有效性、符合性、适宜性;
8) 其它重要事项的评审。

1.目的
规范公司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制订、审核、批准、发放、标识、更改、保管、回收和作废过程,确保体系文件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且所有需要的场所都能获得需要的文件。使公司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得以正确的流通和控制,保证各相关部门能够适时获得正确有效的文件。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包括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书和与质量、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有关的文件及技术性资料及相应的国际/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外来文件等方面的管理。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质量食品安全手册的批准。
3.2 管理者代表批准发布程序文件,并审核文件的发放范围。
3.3 品控部负责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资料的编制、修订、控制,控制文件编号等标识,维护公司《受控文件清单》。
3.4 品控部负责外来文件的收集及建档管理。
3.5 品控部负责所有对外资料的放行。
3.6 品控部负责有关技术性文件和资料的编制、修订。
3.7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相关程序文件及作业书的制订、修改及审批;安排专人对文件进行接收、保管。
3.8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审核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文件。

1 对特定的产品应进行质量策划,策划的结果以适于公司运作的方式形成质量计划。
2 特定产品是指有下列情况的产品:
a) 在本公司生产的新产品;
b) 产品标准修订后技术要求变化较大;
c) 顾客对产品情况确定更严格的规定;
d) 依据实际情况对产品确定更严格的规定。
3 质量策划的内容
a)针对特定产品确定的质量食品安全目标;
b)针对特定产品所需建立的过程和子过程,应识别关键的过程和活动,对过程或涉及活动的途径,对这些途径进行评审并形成文件;
c)识别并提供上述过程所需的资源配置、运作阶段的划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d)确定过程、CCP点或活动涉及的验证及验收准则;对CCP点、过程和产品的重要或关键特性,应安排测量和活动;对其中某些过程的输出应按输入的要求进行验证并确认;
e)确定为过程和产品的符合性提供证据所需要的记录。
(a)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每一个制造商应确保所有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能适于其预期的目的并能产生有效的结果。这些设备包括机械设备、软件驱动设备、电子检验和试验设备。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程序以确保设备能够定期的校准、检定、检查和保持。程序还应包括设备的搬运、防护和贮存的规定,以便使其性和使用的适宜性得到保持。这些活动应形成文件。
(b) 校准:校准程序应包括特定的目的和准确度和度的极限。当未满足准确度和度的较,应提供修补措施以再次确定极限并评价是否对器械质量有任何不良影响。这些活动应形成文件。
(1) 校准标准: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所使用的校准标准应可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或国际标准或国家或国际标准不适用时,制造商应使用立的、可复验性的标准。如果没有适用的标准,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自己内部的标准。
(2) 校准记录:设备的标识、校准日期、校准人员和下次校准日期应形成文件。这些记录在设备的零件上或跟随设备附近或使用设备的人员或负责校准设备的人员能方便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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