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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在立项阶段建立一个完整的知识产权监管流程,避免重复立项研发、侵权风险、提高研发效率,确保技术和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得到有效**。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立项过程。
3 职责
3.1 市场部
3.1.1 负责市场调研,评审产品设计开发建议;
3.1.2 负责组织业务员与客户沟通、明确产品需求。
3.2 研发部
3.2.1 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分析论证立项初期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事项;
3.2.2 负责通知知识产权部相关检索、分析事项;
3.2.3 负责对知识产权相关检索、分析结论的审批。
3.2.4 负责编制《立项报告》
3.2.5 负责公司新产品开发的决策;
3.2.6 负责组织评审涉及知识产权的方案选择;
3.2.7 负责立项及开发过程各检索、分析报告的审批。
3.3 知识产权部
3.3.1 负责项目立项策划前的知识产权检索与分析;
3.4 总经理
3.4.1 总经理负责各项目新方案的终评审。

1 目的
1.1 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处理及应对措施,加强法律风险控制能力,运用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 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3 参考文件
3.1 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3.2 IPGL-07《知识产权应急方案》
4 术语及定义
4.1 知识产权争议案件: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民事、刑事、行政法律纠纷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和涉外的经济纠纷、民事纠纷、刑事纠纷、行政纠纷等,解决方式有诉讼、仲裁、调解、和解、交叉许可、行政处理等。
5 职责
5.1知识产权部:负责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的调查、证据收集、起诉应诉、协商谈判等。
5.2当事部门:负责案件事实的陈述、协助调查、资料及证据材料的收集等。

1知识产权实施、许可、转让前,知识产权部根据不同需求,分别制定调查方案进行相应的评估,出具《知识产权实施、许可和转让事前调查评估表》;对于被许可和购入的输入知识产权评估内容还包括输入尽职调查。对于调查后发现侵犯他人**的**,实施前还应获得方许可或寻求交叉许可才可实施。评估结论确认可以进行实施、许可或转让操作的,报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核准后进行相应的操作程序。
2对于权力的实施,由知识产权部进行监控,并做好《知识产权实施监控记录》。
3为促进权力的实施,由知识产权部和知识产权部起草、修订相关的实施效果奖励方案到《知识产权奖罚制度》里,报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4由知识产权部负责实施、许可、转让所需的程序性事物。
5有关评估工作*自进行有困难的,可以报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核准后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1保密工作开展和检查
1.1 保密工作归口部门
知识产权部负责开展公司的整体保密管理工作,负责保密事项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保密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1.2 保密工作的开展
开展保密工作前,由知识产权部起草下发知识产权管理文件,通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覆盖的所有部门从即日起按照《保密管理程序》的要求开展保密工作。各部门负责界定各自的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设备,并开展日常管理。涉密区域由知识产权部负责界定,并要求涉密区域所在部门开展日常管理。
1.3 保密工作的检查
保密工作的检查由知识产权部负责,检查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前完成。检查内容涉及各部门涉密人员管理、涉密设备管理、涉密载体管理和涉密区域管理,并填写《保密工作检查表》,对检查出现问题的部门,知识产权部签发《保密工作问题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2涉密人员管理
2.1本程序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企业秘密的人员,由知识产权部汇总登记《涉密人员清单》。
2.2在涉及绝密级企业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可接触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信息载体;在涉及机密级企业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可接触机密级、秘密级信息载体;在涉及秘密级企业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可接触秘密级信息载体。
2.3涉密人员岗位定密程序: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人员涉密等级名单,填写《涉密人员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提交知识产权部汇总。
2.4公司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初审意见,填写《涉密人员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知识产权部汇总登记。
2.5知识产权部将汇总登记的《涉密人员清单》及时报备人力资源部,所有涉密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自己应承担的保密责任、义务。相关协议应由知识产权部签订并存档保管。
3涉密设备管理
各部门应该对本部门可能造成知识产权流失的设备进行识别,识别对象包括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等。规定其使用目的、人员和方式,并对此设备张贴 “涉密设备”标识,做好登记在册记录,填写《涉密设备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知识产权部汇总登记。涉密设备只允许授权使用人使用,可以通过自动控制授权使用的不用登记使用记录,不能自动控制的要做好使用登记,填写《涉密设备使用记录表》;非授权人使用需经过批准方可使用,并登记《涉密设备使用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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