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深圳、广州、东莞、佛山、惠州、中山、汕头、珠海、湛江、茂名、江门、汕尾、潮州、肇庆、揭阳、阳江、韶关地区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BRC食品安全**标准认证、IFS、GRS认证、IATF16949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RS**回收标志认证、iso22000认证等项目的咨询。

    广东ISO认证价格 ISO安全体系认证 经验丰富 快速办理需要那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4-11-13   浏览数:356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禾花社区  
    产品规格: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辅导培训咨询办理申请
    产品数量:9999.00单
    价格:¥26800.00 元/单 起
    产品规格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辅导培训咨询办理申请ISO认证办理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办理申请 广东ISO45001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培训辅导
    评价实施
    4.3.1 合规性评价可采用会议、安全检查、环保检查、评审、审核、面谈、设施巡查等各种适用的方式进行,也可将合规性评价纳入其他评价活动,如:管理体系审核、健康安全评价或检查、质量保证检查等。将收集的信息与法律法规和其他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要求进行对照比较,评价符合性。
    4.3.2 行政人事部负责调查收集相关的实施记录和资料,例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体检、职业病、事故、安全事故,并获取有关信息。。
    4.3.3 行政人事部收集相关的监视记录。
    4.3.4 行政人事部现场检查实际运行状况,例如:消防设施的配备现状等。
    4.3.5 行政人事部负责就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及其变化信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和统计分析报告,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测情况,上次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遵守情况评价所确定的有关措施的跟踪情况、日常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检查信息、安全检查、环保设施巡查和观察记录、环境监测报告、行业监督检查信息等,对照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与企业的实际运行控制情况逐一评价。
    4.3.6 行政人事部综合评价的结果,就以下方面作出结论:公司建立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其运行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程度情况,以及需要采取有关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的决定。
    4.4 合规性评价报告
    4.4.1 行政人事部负责将合规性评价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编写《合规性评价报告》,记录对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遵守情况的评价。
    4.4.2 《合规性评价报告》由行政人事部编写,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各部门。
    4.5 跟踪验证
    4.5.1 各相关部门根据《合规性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整改。
    4.5.2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整改情况跟踪验证。

    顾客满意度信息调查步骤
    5.1 顾客信息的收集
    5.1.1 战略发展部负责采用适当的方法和措施,通过适当的渠道,征询、监控顾客和监理满意或不满意的信息,包括工程质量的符合性、顾客的需要和期望、工程的价格和交付时间等,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一种测量。
    5.1.2 对顾客以面谈、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的咨询,对顾客的意见和提供的建议,由工程部专人解答、记录、收集;暂时未能解答的,要详细记录,并送有关部门处理后予以答复。
    5.1.3 战略发展部利用对顾客的投诉和回访,外出的各种活动及相关方(如媒体、银行、行业协会等)的信息,积极与顾客沟通,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顾客需求的动向,并将收集到的有关信息做出相应记录。
    5.2 顾客信息的分析与处理
    5.2.1 战略发展部对收集到的各种信息要进行分析,必要时要采用统计技术,视情况采用纠正、预防措施,并将汇总分析后的信息、处理意见每年一次转送给管理者代表、总工程师、项目部。工程部、项目部对收集的顾客信息的处理意见按公司相关控制程序及有关规定执行。
    5.2.2 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竣工交付后保修期间的服务工作,并对施工单位有关服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
    5.2.3 工程部按工程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要求明确保修期,负责监督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的实施。
    5.2.4 对顾客投诉和回访提出的质量问题,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转发各项目部,以提高和改进工程质量。

    顾客满意程度测量
    5.3.1 战略发展部按工程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要求,负责编制能覆盖所有回访工程的回访计划。
    5.3.2 战略发展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回访计划对所建工程交付后(交付后半年至1年内)进行回访,调查顾客对工程(产品)、服务的满意程度,收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填写《顾客满意程度调查表》。
    5.3.3 对未安排回访计划的顾客,每年11月底至12月份,工程部向其发送《顾客满意程度调查表》,调查顾客的满意程度,并收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5.4顾客满意程度评估的统计计算办法
    5.4.1 战略发展部根据不同的调查时机,对相关的顾客安排回访及未安排回访的顾客发出调查表,在一个月内进行回收。当调查表的回收率**过80%时,才视此次调查为有效。
    5.4.2 按照《顾客满意程度调查表》的主要内容为“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服务”、“工作实效”等7大项,内含16个小项,评估等级分为“很满意分值:90-100分”、“满意分值:80-89分”、“基本满意:70-79分”、“不太满意分值:60-69分”、“很不满意50-59分”,统计方法:采用加权法,即所有得分相加除以20,得出结果为该调查表顾客满意度得分。
    5.4.3 战略发展部对上述调查表进行统计分析,确定顾客的需求和期望,以及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需改进的方面,得出定性(资料)或定量(顾客投诉率、返工返修率、质量事故等)的结论。当定量数据接近或**控制下**,应采用因果图或排列图找主要原因。并发出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给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采用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工程部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5.4.4对顾客非常满意的方面,管理者代表应对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表彰和奖励。
    5.5 顾客档案的建立
    战略发展部负责建立guke档案,详细记录其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工程名称、规模、使用产品后反馈的各种信息等,以便识别顾客的需求和满意程度,及时做好新的服务准备。

    防止人身伤害管理
    4.6.1 高空作业
    4.6.1.1从事高空危险作业的人员(2米以上)应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经过安全教育后,具有本作业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其实践经验。
    4.6.1.2 高空危险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登高梯、扶手、围栏等防护设施、用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符合安全要求;检查作业现场周围空间以及不安全的物件摆放,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6.1.3 作业过程中,要指派作业监护人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应时常警惕,作业前、作业中严禁酒后登高作业;作业人员应将所用的工具、配件、物料摆放至安全地方,防止坠物打击下面作业或行人。
    4.6.1.4 作业区域要整洁,道路畅通,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4.6.1.5 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整理和清点,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
    4.6.2 地面及人行道安全
    4.6.2.1 施工现场地面及办公楼道应保持平整,无凹陷、突起等障碍,地面过道无垃圾、杂物,无积水,防止人员行走时绊倒摔伤。
    4.6.2.2 现场人行道应畅通,并且安全线明确标识;人行道两边的工件材料及物料区摆放整齐有序,不准歪斜、摇晃、伸出等现象。
    4.6.2.3 现场设备地坑盖(钢板)、电源线盖板、木踏板等应完好,并防滑,不准有卷角、卷边、破损现象。
    4.6.2.4 设备周围的料、件应摆放整齐有序,不准歪斜、摇晃、**高堆放,设备与墙面处应保持适当间距,不准有杂物堆放。
    4.6.2.5 墙面的电风扇高度应不低于2米处,配电箱应完好,始终处于关闭状态,电线线路应完好无损。
    4.6.2.6 人行道应有明确指示,对于不能行人的地方,应有禁止行人的标识。
    4.6.2.7 进入作业现场人员应按规定要求行走,尽量避免在狭窄或不安全的区域穿越。4.2.8 外来人员进厂应进行登记,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教育,公司的安全注意事项等,并指派专人引导其进入作业场所。
    4.6.3 物料、产成品的搬动、装卸
    4.6.3.1在物料、产成品的搬动、装卸过程中应加强自我保护,防止物料掉落带来的损害。
    4.6.3.2 在搬动、装卸物料时,注意观察周围,事先让其他人员远离现场。
    4.6.3.3 大件物体搬运时,不应挡住前进路线,同时前进路线应平坦、不应有障碍物、应有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物品的倒塌伤害。当为手动叉车搬运大件物品时,物品离地距离不宜太高,确保重心在下,必要时应有人扶持稳定后搬运。
    4.6.3.4 多件物品一起搬运时,按重下轻上、大下小上原则摆放整齐,并有防护措施情况下方可搬运。
    4.6.3.5 在使用吊车前,应由经培训合格人员进行作业;不相关人员不能在吊车下工作、走动。
    4.6.3.6 货物起吊必须在平衡情况下才能进行移动及装卸。
    4.6.3.7 吊车必须在光线充足且视线无阻隔的情况下进行。
    4.6.3.8 货物装卸过程中不得与障碍物发生碰撞,应保持吊车在一定高度上运行,直接到目的位。
    4.6.3.9 货物在起吊、降落时,在两端必须有人扶持,保证货物安全。
    4.6.3.10 搬运设备和工具应按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同时搬运过程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严禁**重、**高、违规使用。
    -/gbafcji/-

    http://iso9001fsc.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