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确定运行过程所需的来源于内部和外部的知识,以获得合格产品和服务。这些知识应予以保持,并在需要范围内可得到。
为应对不断变化的需求和发展趋势,组织应考虑现有的知识,确定如何获取更多必要的知识,并进行更新。知识来源包括:
a)内部来源(如:知识产权、从经验获得的知识、从失败和成功项目中获得的教训、获取和分享未形成文件的知识和经验、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改进结果);
b)外部来源(如:标准、学术交流、专业会议以及从顾客和外部供方收集的知识)。
公司建立、实施和保持《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对以下活动进行控制:
a)确定影响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绩效和有效性及履行合规义务的能力的各类人员所需具备的能力;
b)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历,确保这些人员具备所需能力;
c)适用时,采取措施获得所需的能力,包括对在职人员进行培训、辅导或重新分配工作,或者招聘具备能力的人员等并评价措施的有效性;
d)公司建立人事档案,保留员工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经历等记录,作为人员能力的证据。
生产设施的维修
5.6.1 发现生产设施损坏,生产人员及时向物控部报告,物控部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对于重大维修,由生产设备厂派专业工程师进行指导。
5.6.2 所有设施的维修记录在《设施保养/维护记录表》上。
5.7 设施及维修零配件库存的管理
5.7.1 闲置设施、暂停使用的设施及维修用零配件,由物控部进行库存管理,并做好记录。
5.7.2 存放地点必须相对集中,保持干燥、通风,并加盖防尘罩,贴上标签。
5.7.3 库存设备重新启用前由物控部人员进行保养后,方可投入使用。
5.8 设施的报废:因损耗或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设备,由物控部组织有关人员确认,并填写《设备/工器具报废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并除帐。
5.9 品控部依据《设备设施维护维修规范》、《设备设施操作规范》,不定期抽查各项清洁、维护工作的执行情况。
5.10 生产部、品控部对各自所辖范围的有关设施、生产设备、工器具,按照相应的《设备设施操作规范》进行清洁、维护。
5.11 品控部*责任人员,每天对设备清洁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审核。
5.12 生产设备、测量设备、工器具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提供适宜的贮存条件,正确维护,确保准确度和适应性的完好。
5.13 有关人员在使用生产设备、测量设备、工器具时,应掌握使用方法,按规范操作,爱护器具,保护好测量设备的检定标识,保证设备、器具的完好状态。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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