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体系申请通用资料 :
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审);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适用时);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
■组织架构图及职能分配表;
■生产/服务工艺流程登记表;
■内审报告/管理评审报告
■公司及部门目标/指标统计管控表(含数据);
■(固定)多场所/临时(多)场所登记表
□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种行业证 ;
□其它前置审批许可证

合规性评价(ES:9.1.2)
公司编制《合规管理程序》,建立、实施并保持评价合规义务履行情况所需的过程:
a) 确定实施合规性评价的频次;
b) 评价合规性,必要时采取措施;
c) 保持公司合规情况的知识和对公司合规情况的理解。
行政部负责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合规性评价结果的证据。
事件调查(S:10.2)
公司建立、实施并保持《事件管理程序》,记录、调查和分析事件,以便:
a) 确定内在的、可能导致或有助于事件发生的职业健康安全缺陷和其他因素;
b) 识别对采取措施的需求;
c) 识别采取预防措施的可能性;
d) 识别持续改进的可能性;
e) 沟通调查结果。
事件发生后调查应及时开展;对任何已识别的纠正措施的需求或预防措施的机会,依据不符合和纠正措施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行政部、生产部、质检部负责保留事件调查的结果和相关记录。

危险源评价
评价的步骤:
5.3.1、体系推行小组成员主导本部门人员将本部相关的活动内容的危险源整理成<<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表>>,评价时要考虑到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5.3.2、体系推行小组找出本公司及相关方的重要危险源,并进行风险评价,形成《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表》.
5.3.3、重要危险源的判断
A、符合
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Ⅱ-曾经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Ⅲ-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
Ⅳ―直接观察可能导致事故,但无适当的控制措施;
以上(识别/评价原则)任何一项者将不打分而直接判为重要危险因素。
B、体系推行小组讨论出的重要危险因素,并对其进行打分(LEC法)评价。
C、危险因素总分≥120分均判定为重要危险因素。
文控中心汇总《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表》,并制定出重大危险源汇总表交管理者代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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