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认证服务业
认证种类GRS**回收标志认证
服务内容GRS**回收标志认证咨询辅导
GRS认证培训GRS**回收标准认证辅导
费用面议
价格费用优惠
办理哪些流程顺畅
机构公司正规
周期2月左右
证书有效可查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标准新版
GRS认证**回收标志认证
GRS认证辅导GRS**回收标志认证培训
GRS认证咨询GRS**回收标志认证申请
GRS认证顾问GRS**回收标志认证咨询
GRS认证申请GRS**回收标志认证顾问
适用标准GRS回收标准认证
需哪些材料协助整理
需要哪些资料顾问完成
目标与标的
以为目标,以预防为手段。
目标与标的应配合:
卫生政策。
重大风险辩认结果。
法规及其它要求。
技术选择、资金、作业和经营要求。
利害相关者的观点。
目标
符合GRS化学品要求及劳动法规,减少违规风险和职业卫生损失。
维持社会行为程序正常运作,并使之持续改善。
加强内外沟通。
严守有关客商对制造商制定的行为准则。
加强对供货商的控制与沟通。
社会行为系统推广,以使系统更有效持续改善。
参考
GRS标准的D部分。
1目的
为使本公司的垃圾合理处置,做到资源重新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净化工作环境。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垃圾处理有关的活动。
3职责
3.1总务科负责制定公司的垃圾管理制度。
3.2各部门、车间负责所属场所产生垃圾的收集、存放、清理及按章处理。
4工作程序
4.1垃圾分类
垃圾是指在生产经营(包括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无法再利用的废弃物,分危险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三类。
a)危险垃圾:是指易燃、易爆、辐射及对环境、人身存有各种危害的废弃物(如废水、染化料及废旧电池等)。
b)可回收垃圾:是指对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团体及个人仍有再利用价值的废弃物(下角料等)。
c)不可回收垃圾:是指对任何团体及个人均无再利用价值的废弃物。
4.2垃圾设施的设置
4.2.1办公室根据产生垃圾的类型,在各分厂生产区、生活区分别设置不同的垃圾池,垃圾经分类后到入相应的垃圾池中。
4.2.2垃圾池的设置即要考虑对环境、方面的影响,又要考虑到实际生产、生活的需要,垃圾池尽量设置在厂区边角处,避免垃圾挥发出的气体对人体产生影响。
4.2.3不同的垃圾池要用明显的标志进行区分,特别是危险垃圾池要表明“危险”字样,可回收垃圾池表明“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池表明“不可回收”。
4.3垃圾的收集
各部门、车间负责每天收集本部门所产生的各类垃圾,保持周围环境清洁、卫生。
4.4垃圾的存放
4.4.1各部门、车间根据实际情况,暂时设立集中存放场所,并按不同种类设置的存放区域或容器,且要明确标识。
4.4.2对于产生的危险垃圾,由专人每天负责清理,并存放到的危险垃圾池中。
4.4.3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如下角料等,各部门、车间每天一清理,并存放到可回收垃圾池中。
4.4.4不可回收的垃圾直接到入不可回收垃圾池中。
4.5垃圾的处理
4.5.1危险垃圾的处理:对于有规定处理要求的危险垃圾,办公室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并保持好相关的记录;对于没有规定处理要求的危险垃圾,办公室负责将危险垃圾暂存,或者转交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4.5.2可回收垃圾的处理:根据数量多少,定期由废弃物处理商收购。
4.5.3不可回收垃圾的处理:各部门、车间每天一清理,倒入的垃圾池中。
4.5.4废弃物处理服务商,及时将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外运处理,保证池中的垃圾不外溢,避免垃圾的长期存放。
4.6检查
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车间的垃圾处理活动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GRS认证申请条件
1:再生成分比例≥20%;
GRS申请后必达条件
以下是常遇到问题:
1:环评
2:废水第三方检测报告(达到ZDHC要求)

1.目的
符合标准D2 部份所列出的化学物质或添加剂,可以被添加到 GRS 允许物质列表里使用。此数据将有纺织交易组织(Textile Exchange)维持。在这个名单上所列出的化学物质是可用于 GRS 产品的生产程序中。
2.范围
所有允许使用的化学品。
3.程序
3.1.按照GRS标准要求,将符合标准D2 部份所列出的化学物质或添加剂,添加到 GRS 允许物质列表里使用。在这个名单上所列出的化学物质是可用于 GRS 产品的生产程序中。
3.2. 研发部负责核查并核对GRS标准中要求。
3.3. 研发部填写GRS要求的表格,并由管理者代表核定。
3.4. 如生产中要求添加新的化学品,按照化学品管理体系评估并纳入表格。
4.参考
4.1.化学品使用清单
4.2.化学品GRS声明

GRS认证化学品要求:
1. 用于生产GRS产品的化学品不会对环境或工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GRS仅适用GRS产品制造过程中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该标准不适用于整个设施,而仅适用于GRS产品的生产。GRS不涉及终产品中存在的化学品,因为它不能控制在GRS生产链中用作初始投入的回收产品中可能存在的任何化学品。
1.目的:
为保证厂内生产环境的清洁.
2.范围:
适用于本厂各.
3.职责
3.1各车间及仓库由各部门负责;
3.2其它区域(包括办公室、厂区公共地方)由人事部门负责.
4.清洁工作
4.1洗手间清洁
4.1.1洗手间内每天清洁2次,必须保持清洁及干爽,不得湿滑、有积水或有异味;
4.1.2排水管和排水槽内的杂物阻塞应清走,确保排水顺畅;
4.2车间清洁
4.2.1工厂内必须保持清洁干爽,没有堆积垃圾;
4.2.2清洁时先编排清洁的先后次序(例如由上至下).
4.3高处清洁作业
4.3.1所有高处清洁需经部门主管批准;
4.3.2高处清洁作业时须配备保险绳或带;
4.3.4作业前须检查所有要使用的设施和工具,确保可靠.
4.4废物清洁处理
4.1.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垃圾应放在的容器内,不得随处乱放;
4.1.2车间的废物和垃圾应及时清走,不得有过多和积聚;
4.5清洁安排
4.5.1少每天1次清洁生产线,其中包括流水带工作位设备等,视情况以保持干净为主;
4.5.2少每星期2次清洁其它地方(包括灯架、风扇、窗户及较隐蔽的地方);
4.5.3全厂各都有的清洁责任人,分区域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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