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认证服务业
认证种类GRS**回收标志认证
服务内容GRS**回收标志认证咨询辅导
GRS认证培训GRS**回收标准认证辅导
费用面议
价格费用优惠
办理哪些流程顺畅
机构公司正规
周期2月左右
证书有效可查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标准新版
GRS认证**回收标志认证
GRS认证辅导GRS**回收标志认证培训
GRS认证咨询GRS**回收标志认证申请
GRS认证顾问GRS**回收标志认证咨询
GRS认证申请GRS**回收标志认证顾问
适用标准GRS回收标准认证
需哪些材料协助整理
需要哪些资料顾问完成
1、目的
不允许上表中任何被危险代码或危险短语(或它们组合的短语)所标记的混合物质.
2、范围
公司的所有化学品。
3、程序
3.1采购部进行初步核查,向供应商索要基本资料。
3.2研发部核对MSDS进行核查,是否含有特定的风险物质。
3.3MSDS按照GRS标准中要求的版本核查。
3.4研发部进行统计,和供应商沟通并调整统计表。
3.5在有建立化学物质管理程序下﹐确保遵循 MSDS 的要求以及对工人、环境危害性减至的情况下﹐可以用于 GRS 产品的生产中。
4.涉及到文档
各个化学品的MSDS
化学品统计清单
1目的
根据GRS标准生产要求,规范化学品、危险品管理,尽量减少化学品的使用。
2适用范围
此规定适用于化学品、危险品仓库储存及生产部储存使用现场。
3职责
3.1:负责化学品、危险品的保管、检查工作;
3.2采购部:负责物质资料的收集;
4定义
4.1化学品:各类化学单质、化合物或是混合物;
4.2危险品:是指标准GB13690分类的常用危险品。
5作业内容
5.1化学品、危险品管理流程
5.1.1采购在下单时,须要求供货商送货时附相关的物质资料。
A.对人体和环境无危害一般化学品附材料《书》。
B.对人体和环境有危害的化学品、危险品附「物质数据表」。
5.1.2已有物质数据之化学品、危险品,再购入时不须附物质数据。
5.1.3采购部分部及仓库主管负责对新购入之危险品须附物质数据。
5.1.4仓库主管须验收化学品、危险品之数量、包装是否符合规定及有无附带相关之物质资料。
5.1.5危险品收货时若发现没有附物质数据可拒验。(根据公司验收程序处理) 。
5.1.6一般化学品储存在物料仓,并由仓管人员列出《危险品清单》。《MMSDS表》要张贴在相对应的物品附近。
5.1.7领料单位领料时,仓管人员要确认该单位有无领用之化学品的『MMSDS表』,若无时复印一份给领用单位。
5.1.8 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含有危害健康的废弃化学品、危险品时应交由许可单位处理。
5.2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规定
5.2.1 危险品仓库应单规划一个储存场所,周围1.0M范围内严禁放置任何物品, 严禁在危险品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5.2.2 危险品仓库内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雷、泄漏、报警、防晒、调温、除静电、防护堤、灭火设备等设施。
5.2.3 所有化学品、危险品都应有《MMSDS表》,领料单位领料时,确认其有无《MMSDS表》,若无时仓管人员应复印一份给该单位。
5.2.4 仓库所有危险品都应有《MMSDS表》﹐同时应复印一份给安委会的负责人,以便有关负责人巡检时追踪确认。
5.2.5 危险品仓库须由专人每天巡视,确认有无异常状况。
5.2.6 安保部检查人员若发现危险品泄漏情况时,应根据《MMSDS表》上的方法处理,并立即报告给单位主管,如有火灾、爆炸等重大异常时,立即联络安委会负责人。
5.2.7 使用现场用矿泉水瓶或其它容器盛放的必须在瓶外贴上化学品的名称﹐防止员工擅自误用。
5.2.8 危险品仓的管理员应经培训合格,办公室须对其进行认定后方可上岗。
5.2.9 危险品仓、油库应在门外有明显的警告标示,做好门禁管制﹐未经仓库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可擅自进入,严防重大事件发生。

环境管理系统手册是我公司建立和实施管理系统,是发展,维持及实施相关政策的管理方案,是为控制我公司社会责任及卫生健康而建立的;是改善本厂作业环境,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维护社会责任的性文件,其政策与实务是符合标准要求和相关法规规定的。
环境管理系统手册是根据GRS4.0版中环境管理标准系统,按照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编写的。此手册不受产业、公司规模限制,具有普遍性和适用性,社会发展和国际社会的要求日趋完善,推行环境管理系统能改善与工人及相关利益团体的关系,提高企业形象及声誉,能增强员工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

1 目的
为保证本厂的环保工作,严格控制“三废”的处理和达标排放,进一步规范本厂“三废”环保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三废”环保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品质部
3.1.1 贯彻、宣传和执行、省、市、区有关环境保规和条例;
3.1.2 负责有关**的沟通和联系以及有关证书的办理。负责与相关部门、公司的沟通和联系,组织落实上级环保工作精神和指令的。
3.1.3 负责本厂环保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1.4核查外委单位的环保资质和工作情况。负责联系本厂“三废”的外运和处理工作;
3.1.5有权对认为可能存在问题的外排点“三废”进行抽查化验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反环保规定的车间进行处罚;
3.1.6制定本厂“三废”排放管理规定和办法,监督本厂区和生产车间“三废”达标排放工作的落实。定期检查和及时纠正、处理有关违反环保规定的问题;
3.1.4 负责对各“三废”排放区域的应急监测。组织“三废”污染事故调查及提出处理方案。
3.2 生产部
3.2.1 负责对各生产车间提出“三废”处理申请单进行审核;
3.2.2 配合质量做好教育、监督、生产车间环保管理等相关工作。
3.3生产车间
3.3.1 加强生产精细化管理,尽量减少“三废”排放数量,把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限度;
3.3.2 负责与化验联系进行废水排放前检验;
3.3.3 负责配合“三废”处理单位车间现场操作工作;
3.3.4 配合质量工作,提供必要的环保单据;
3.3.5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环保设施设备,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3.6 参与“三废”事故调查。
4 管理规定
4.1 固体废弃物
4.1.1 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
a)本厂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回转窑隔热材料、炉渣、脱硫灰渣以及生产施工中废弃的零部件、废纸、包装物等;
b)此项废弃物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回收;
c)生产车间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对废弃物进行环保规划的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存放区域进行分类堆置。
4.1.2有毒有害和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
a)本厂有毒有害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固体化学品、油漆废桶、油泥、油抹布、油刷、废灯管、感光鼓、废电池等。
b)此项废弃物由公司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
c)生产车间按照公司规划的有毒有害和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存放区域进行分类堆置。
4.2 液体废弃物
4.2.1 中和废水(本公司不适用)
a)严格按照运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使中和水池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Ⅱ类标准。
b)所有废水必须进入中和水池进行收集、中和处理;
c)未经过处理,未得到公司生产部、品质部负责人批准,废水不得排放;
d)不得将生产装置排出的工业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外环境,严禁使用稀释的方法排放废水。
e)中和废水达标排放过程中,巡检人员定期、不定期观察排放口排放情况,发现任何情况要及时停止排放并汇报;
4.2.2生活污水
a)生活污水要直接排到污水处理池;
4.3 气体废弃物(本公司不适用)
a) 本厂气体废弃物为煅烧石油焦产生的烟气并经过脱硫工艺处理排放;
b) 生产期间必须确保全厂烟气处理系统装置的完好,保证各烟气探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c) 生产车间不得擅自拔掉、关停烟气探测系统和在线系统。
5 相关文件
5.1公司管理制度
5.2 排污许可制度

公司要申请GRS认证,那么再生原材料的上游供应商也应有GRS认证证书,在进行本公司GRS认证时其供应商应该提供GRS合规证书和交易证书,而供应链源头的可回收材料的供应商需提供回收材料供应商协议和回收材料声明表,必要时进行现场验证。
1 目的
为纠正和预防在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发生/发现或潜在的不符合情况/防止不符合的(再次)
发生,以避免或减少由此产生的环境影响.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不符合的纠正和预防.
3 职责
3.1 总务部对各部门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审核,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并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
检查和跟踪验证.
3.2 被查出(潜在)不符合项的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纠正与预防措施;
3.3 当不符合涉及一个以上的部门时,应由总务部组织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
4 名词定义
4.1 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定义.
4.1.1 纠正: 针对已发生的不符合采取的措施,目的是已发生的不符合,将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
4.1.2 纠正措施: 导致已发生的不符合发生的原因,目的是防止该类不符合再发生;
4.1.3 预防措施: 导致潜在的不符合发生的原因,目的是防止该类不符合发生.
5 流程图(无)
6 工作程序
6.1 发生不符合的时机
6.1.1 环境管理体系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
6.1.2 监测和测量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
6.1.3 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和环境管理评审发现的不符合.
6.1.4 外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发现的不符合.
6.1.5 相关方关于环境问题的投诉.
6.1.6 潜在的可能会发生的不符合.
6.2 纠正措施控制步骤.
6.2.1 责任部门应立即对不符合进行纠正,减少或其所带来的不利的环境影响.
6.2.2 责任部门应在一周内调查不符合发生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报ISO事务局审核后交管理者代表批准.
6.2.3 在实施纠正措施前,应对纠正措施本身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和评审.
6.2.4 责任部门实施所批准的纠正措施(一般为一周至两个月),以防止该类不符合再发生.
6.2.5 由总务部对纠正措施完成后的实施效果进行确认,若未达到不符合原因的目的,则6.2.
2执行.
6.3 预防措施控制步骤
6.3.1 每半年相关部门调查潜在的不符合发生的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并报总务部审核后交管理者代表批准.
6.3.2 在实施预防措施之前,应对纠正措施本身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和评审.
6.3.3 由总务部对预防措施完成后的实施效果进行确认,若未达到潜在不符合原因的目的,则
6.2.1执行.
6.4 任何旨在实际和潜在不符合原因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应与该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环境影响相适应.
6.5 以上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内容若涉及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修改,依据(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实施.
7 相关文件和记录
记录控制程序
文件控制程序
和测量管理程序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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