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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产品认证标准

    更新时间:2024-06-27   浏览数:19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产品数量:1000.00单
    价格:¥28000.00 元/单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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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获证组织应至少在认证证书有效期结束前3个月向认证机构提出再认证申请。
    获证组织的**产品管理体系和生产、加工过程未发生变更时,可适当简化申请评审和文件评审程序。
    2认证机构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进行再认证检查。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进行再认证检查时,获证组织应在证书有效期内向认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认证机构确认,再认证可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后的3个月内实施,但不得**过3个月。延长期内生产的产品,不得作为**产品进行销售。
    不能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进行现场检查,在3个月延长期内未实施再认证的生产单元需重新进行转换认证。
    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认证委托人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使用权及合同等。
    (2)认证委托人及其**生产、加工、经营的基本情况:
    a)认证委托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当认证委托人不是产品的直接生产、加工者时,生产、加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b)生产单元或加工场所概况;
    c)申请认证产品名称、品种及其生产规模包括面积、产量、数量、加工量等;同一生产单元内非申请认证产品和非**方式生产的产品的基本信息;
    d)过去三年间的生产历史,如植物生产的病虫草害防治、投入物使用及收获等农事活动描述;植物采集情况的描述;动物、水产养殖的饲养方法、疾病防治、投入物使用、动物运输和屠宰等情况的描述;
    e)申请和获得其它认证的情况。
    (3)产地(基地)区域范围描述,包括地理位置、地块分布、缓冲带及产地周围临近地块的使用情况等;加工场所周边环境描述、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4)**产品生产、加工规划,包括对生产、加工环境适宜性的评价,对生产方式、加工工艺和流程的说明及材料,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等投入物质的管理制度以及质量保证、标识与追溯体系建立、**生产加工风险控制措施等。
    (5)本年度**产品生产、加工计划,上一年度销售量、销售额和主要销售市场等。
    (6)承诺守法诚信,接受行政部门及认证机构监督和检查,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执行**产品标准、技术规范的声明。
    (7)**生产、加工的管理体系文件。
    (8)**转换计划(适用时)。
    (9)当认证委托人不是**产品的直接生产、加工者时,认证委托人与**产品生产、加工者签订的书面合同复印件。
    (10)其它相关材料。
    深圳**产品认证标准
    认证委托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
    (2)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
    (3)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卫生标准和有关规范的要求;
    (4)建立和实施了文件化的**产品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5)申请认证的产品种类应在国家认监委公布的《**产品认证目录》内;
    (6)在五年内未因8.5中(1)至(4)的原因,被认证机构撤销认证证书;
    (7)在一年内,未因8.5中(5)至(11)的原因,被认证机构撤销认证证书。
    深圳**产品认证标准
    1.**产品认证证书基本格式
    2.**转换产品认证证书基本格式
    3.**产品销售证格式
    4.**产品认证证书编码规则
    5.国家**产品认证标志编码规则
    深圳**产品认证标准
    对申请认证产品实施抽样检测,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确定所需检测的项目。为进一步规范我国**产品认证抽样检测工作,提高**产品认证抽样检测项目的一致性,加强对认证机构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确定检测项目的,市场**司组织制定了五类**产品认证(蔬菜类、水果类、茶叶类、畜禽类、乳制品类)抽样检测项目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抽样检测项目指南》(试行))
    检查实施
    根据认证依据的要求对认证委托人的管理体系进行评审,核实生产、加工过程与认证委托人按照5.1.2条款所提交的文件的一致性,确认生产、加工过程与认证依据的符合性。检查过程至少应包括:
    (1)对生产、加工过程和场所的检查,如生产单元存在非**生产或加工时,也应对其非**部分进行检查;
    (2)对生产、加工管理人员、内部检查员、操作者的访谈;
    (3)对GB/T 19630.4所规定的管理体系文件与记录进行审核;
    (4)对认证产品的产量与销售量的汇总核算;
    (5)对产品和认证标志追溯体系、包装标识情况的评价和验证;
    (6)对内部检查和持续改进的评估;
    (7)对产地和生产加工环境质量状况的确认,并评估对**生产、加工的潜在污染风险;
    (8)样品采集;
    (9)对上一年度提出的不符合项采取的纠正和/或纠正措施进行验证(适用时)。
    检查组在结束检查前,应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向受检查方及认证委托人明确并确认存在的不符合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
    http://iso9001fsc.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