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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确保HACCP计划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更新适应危害分析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HACCP计划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更新过程,包括确定关键控制点及其上的关键限值,建立关键控制点的监视系统及其实施。
3、职责
3.1食品安全小组负责HACCP计划的建立、保持、更新和确认。
3.2管理者代表HACCP计划的批准。
3.3各部门参与和配合实施HACCP包括监视和必要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4、定义
关键控制点:能够施加控制,并且该控制对防止或消除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是必需的某一步骤。
5、程序
5.1关键控制点(CCPs)的识别
a)根据危害分析的结果(危害分析工作表),由HACCP计划管理的控制措施所在的产品和/或过程步骤即为关键控制点。
b)如果危害分析的结果不能确定关键控制点,潜在的危害须由操作性前提方案控制。
c)同一危害可能由不止一个关键控制点实施控制;而在某些产品加工中可能识别不出关键控制点。
5.2关键控制点中关键限值(CL)的确定
5.2.1设定关键参数
a)有某一个关键控制点上的食品安全危害都应设立对应的关键参数,关键参数应能严格反映危害水平。
b)关键参数应符合有效、直观、简捷快速和经济的原则。可考虑使用温度、时间、厚度、纯度、PH值、水分活度、体积等;
c)从危害及其可接受水平、相应的控制措施来确定关键参数。只符合上述原则,应优先考虑直接依据危害来设立关键参数。
5.2.2确定关键限值
a)针对每个关键参数,确定关键限值。在关键限值内,应可确保食品安全危害在可接受水平内。
b)确定关键限值要基于科学依据,如法规、科学文献、工业标准、验证和确认的结果、试验结论、客户和意见、公认惯例等。
c)当一个关键参数控制多个危害水平时,其关键限值应由对其不敏感的危害来决定。
5.2.3应保持文件化的确定关键限值全理性的证据,必要时,编制《关键限值技术报告》,阐述设立关键参数和确定关键参数的科学依据。
5.2.4基于主观信息的关键限值,如对产品、过程、处理等的感官检验,应有书、规范和(或)教育和培训的支持。
5.2.5建立操作限值
必要时,针对每个关键限值,适当选取更严格的数值作为操作限值。如果说明CCP有失控的趋势,**过操作限值,但没有**过关键限值及时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以减少**出关键限值的可能。
状态的标识:
1原/辅料、产品的验收状态分为:待检验、检验中、合格、不合格、待处理、报废五类。
2 商品经进货验收合格后入仓,报废商品置于报废区,QA检验为报废品置于垃圾暂存间。
3 商品入库前,因人员、空间、装卸等原因未及时进行验收时,仓管员应负责将原料置于未检验商品堆放区,以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4 验收状态标识用的标识物等由仓管员统一管理,仓管员应确保货仓内每一件货物都被以状态标识卡标明所处的验收状态。
5验收合格后办理入仓手续。经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用于生产,验货员将有关货批标识“不合格品”。暂不能确定其合格与否的物料标识为“检验中”。
6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仓管员在产品储存、出库时负责标识的保护监督,货运人员跟单时随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标识失落或模糊不清,应重新验证,确认后予以标识。
7 仓管员应将暂不能确定其合格与否的商品置于隔离区。
需要沟通的质量产品安全信息:
a) 影响食品质量和安全岗位员工间的沟通;
b) 供方的信息;
c) 消费者反馈的要求得到满足的信息;
d) 与外部组织有关的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 ;
e) 产品或新产品;
f) 原料、辅料和服务;
g) 生产系统和设备;
h) 生产场所,设备位置,周围环境;
i) 清洁和卫生计划;
j) 包装,贮存和分销体系;
k) 人员水平和/或职责和权限分配;
l) 法律法规要求;
m) 与食品安全危害和控制措施有关的知识;
n) 组织遵守的顾客、行业和其他要求;
o) 来自外部相关方的相关质询;
p) 表明与产品有关的健康危害的抱怨;
q) 影响食品安全的其他条件。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员工聘用、培训、考核的工作流程,明确相关责任、方法和要求,确保公司能获得生产、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等必需的人力资源,以确保公司所有员工能达到岗位技能要求,得到相关的培训及提高并胜任自己的工作。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聘用、培训、考核和调整。
3.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员工的招聘、人事档案管理及新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
3.2 各部门负责编制岗位说明和培训需求,参与员工聘用和考核工作。
3.3 行政部负责汇总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并编写《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计划、保管培训记录,组织考核并记录;
3.4 总经理批准年度培训计划。
3.5 管理者代表负责制订员工考核评分标准,组织员工考核工作。
3.6 总经理负责批准岗位任职和员工考核评分标准,确定各岗位任职人员。
1 记录的范围和分类
1.1 记录分为:生产过程中的记录;检验过程中的记录;来自供方的记录;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的其它记录。记录至少包括:与食品安全生产有关的记录,如开发过程的记录、食品安全分析、原材料检验记录、生产过程检验记录、成品检验记录、试验记录、不合格品或服务处理记录、工艺更改记录等。与体系有效运行有关的记录,如合同评审记录、体系审核报告、管理评审报告、人员培训记录、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等。与有关且涉及外部机构的记录,如供应商评审报告、产品报告、外审记录。
1.2 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的记录,主要有:管理评审、合格供方评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内部质量审核、培训及考核等。
1.3 记录的媒介形式为表格形式,也可以是其他形式,如软盘。
2 记录的分级管理原则
2.1 品控部制定《记录清单》,负责记录的登记编码、更新和发放、销毁的报批、归档范围的确定,以及管理体系运行相关记录的归档管理。
2.2 各使用记录的部门,负责按照《记录清单》上的要求管理本部门使用的记录,如:填写、收集归档、保存。
3 记录的编制和审定
3.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编制记录表格的草案。以满足质量、食品安全要求和体系的有效运行为制定原则。记录的格式、栏目要与程序文件及作业书要求的内容一致。
3.2 新编制的记录表格草案,由品控部审批、统一编号备案。
3.3 外来的记录表格,采用原有的编号,由品控部备案。如没有编号,由品控部统一编号备案。
器械的主记录
每一个制造商应保持器械的主记录(DMR,s)。每一个制造商应确保每一个器械的主记录的准备和批准都应符合820.40的要求。每一型号的器械的主记录应包括下列信息或指出出处。
(a) 器械规范其中包括适当的图纸、成份、配方设计、组件规范和软件规范;
(b) 生产过程规范包括适当的设备规范、生产方法、生产程序和生产环境规范;
(c) 质量**程序和规范包括接收准则和将要使用的质量**设备;
(d) 包装和标签规范包括所使用的方法和过程;
(e) 安装、维护和服务程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