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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建立全面的食物源预防控制项目,确保食物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源物质采购,储存,配送等工序。
3.职责
3.1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制定和监督本程序的执行。
3.2 采购部与源物质有关的关键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程序清洁配送控制。
3.3 采购部负责实施本程序中供应商管理。
3.4 采购部负责本程序中源物质储存。
4. 程序
4.1源的识别
根据“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原种类的划分如下:
(1) 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大麦、燕麦等)
(2) 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3) 鱼类及其制品
(4) 蛋类及其制品
(5) 花生及其制品
(6) 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7) 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8) 大豆及其制品
4.2原材料供应商及原材料的接收
(1) 供应商需向公司提供原料规格书,并与供应商确认原信息;
(2) 供应商产品配方有任何改变都要事先通知公司。
(3) **运输车辆,卡板等无原的残留。
4.3 源原料的储存:
4.3.1仓库应尽可能对源原料和非源原料分开存放,鉴于目前无法做到分仓存放,应
做到含致敏物和不含致敏物的原料隔离存放,源原料集中存放。
4.3.2成品仓应分区存放。
4.4,配送加工过程的源,交叉污染预防与清洁。
4.4.1公司配送的产品原料分开存放,所以配送过程中不存在源的交叉污染。
4.5返工:我司配送的产品无返工,所以不存在因返工造成的源交叉污染。
4.6供应商管理
应有批准的合格供应商清单,该清单中应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相应的已批准供应的原料,对供应商进行的原料调查应包括源调查,无论是原料供应商改变,都必须对供应商进行原料调查。
4.7员工的源意识培训
源意识培训应作为HACCP培训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对源预防控制的关键岗位,如
采购、配送、清洁消毒、仓管等工序的操作员工,应进行充分的源意识培训。
为确保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各职权的发挥,各部门对部门内的岗位制定《岗位说明书》。在各程序文件和作业书中都已规定了各部门/岗位的工作界面或接口。各部门在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主要职权描述如下: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维持和、文件/ 记录/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管理,主导质量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采购员:供应商管理、采购管理工作。
生产部:负责生产管理工作。
仓库员:原辅料仓储管理工作。
业务员:主导销售及客户信息反馈工作。
品控部:负责来料检验、过程检验及产品检验管理工作。
外部信息交流:
品控部负责接收与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外部信息并及时整理,经管理者代表审阅,必要时经总经理签署后及时发至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有需要调查的,品控部须针对发生不符合的部门分析其原因、研究对策并实施跟踪监督。
其它部门接收外来的与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的外部信息时,须及时联络品控部。
品控部将每次内审的情况以审核报告的形式传达至相关部门和人员。
通过外部沟通获得的信息将作为体系更新和管理评审的输入。
1 记录的范围和分类
1.1 记录分为:生产过程中的记录;检验过程中的记录;来自供方的记录;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的其它记录。记录至少包括:与食品安全生产有关的记录,如开发过程的记录、食品安全分析、原材料检验记录、生产过程检验记录、成品检验记录、试验记录、不合格品或服务处理记录、工艺更改记录等。与体系有效运行有关的记录,如合同评审记录、体系审核报告、管理评审报告、人员培训记录、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等。与有关且涉及外部机构的记录,如供应商评审报告、产品报告、外审记录。
1.2 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的记录,主要有:管理评审、合格供方评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内部质量审核、培训及考核等。
1.3 记录的媒介形式为表格形式,也可以是其他形式,如软盘。
2 记录的分级管理原则
2.1 品控部制定《记录清单》,负责记录的登记编码、更新和发放、销毁的报批、归档范围的确定,以及管理体系运行相关记录的归档管理。
2.2 各使用记录的部门,负责按照《记录清单》上的要求管理本部门使用的记录,如:填写、收集归档、保存。
3 记录的编制和审定
3.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编制记录表格的草案。以满足质量、食品安全要求和体系的有效运行为制定原则。记录的格式、栏目要与程序文件及作业书要求的内容一致。
3.2 新编制的记录表格草案,由品控部审批、统一编号备案。
3.3 外来的记录表格,采用原有的编号,由品控部备案。如没有编号,由品控部统一编号备案。
文件的评审:
1 文件修订/制作/废止作业:文件需修订/制作/废止时,由权责部门提出申请,交管理者代表,必要时总经理批准。
2 公司全体职员均可对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手册、程序、工作文件、记录等)提出修改意见,以促进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3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品控部可报请管理者代表对相关文件进行再评审。
A、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重大变化。
B、公司活动发生重大变化。
C、公司结构和职能发生变化。
D、其它须引起重视的质量、卫生问题。
纠正和预防措施
(a) 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程序。程序应包括下列要求:
(1) 分析过程、操作、让步、质量审核报告、质量记录、服务记录、抱怨、退回的产品和其他有关质量资料的信息来源以识别现存的或潜在的不合格产品的原因,或其他质量问题。必要时,使用其他统计技术方法来识别反复发生的质量问题;
(2) 调查与产品、过程和质量体系有关的不合格的原因;
(3) 识别需要采取纠正的措施以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再次发生或其他质量问题;
(4) 验证或确认纠正和预防措施以确保这样的措施是有效的并不会对终器械产生不良影响。
(5) 实施和记录所需的方法和程序的更改以纠正和防止识别出的质量问题。
(6) 确保与质量问题或不合格产品有关的信息能直接发给那些直接负责产品质量**或防止问题发生的这样的人员。
(7) 针对识别出的质量问题提交相关信息以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用来进行管理评审。
(b) 本部分所要求的所有活动和活动的结果应形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