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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建立全面的食物源预防控制项目,确保食物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源物质采购,储存,配送等工序。
3.职责
3.1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制定和监督本程序的执行。
3.2 采购部与源物质有关的关键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程序清洁配送控制。
3.3 采购部负责实施本程序中供应商管理。
3.4 采购部负责本程序中源物质储存。
4. 程序
4.1源的识别
根据“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原种类的划分如下:
(1) 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大麦、燕麦等)
(2) 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3) 鱼类及其制品
(4) 蛋类及其制品
(5) 花生及其制品
(6) 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7) 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8) 大豆及其制品
4.2原材料供应商及原材料的接收
(1) 供应商需向公司提供原料规格书,并与供应商确认原信息;
(2) 供应商产品配方有任何改变都要事先通知公司。
(3) **运输车辆,卡板等无原的残留。
4.3 源原料的储存:
4.3.1仓库应尽可能对源原料和非源原料分开存放,鉴于目前无法做到分仓存放,应
做到含致敏物和不含致敏物的原料隔离存放,源原料集中存放。
4.3.2成品仓应分区存放。
4.4,配送加工过程的源,交叉污染预防与清洁。
4.4.1公司配送的产品原料分开存放,所以配送过程中不存在源的交叉污染。
4.5返工:我司配送的产品无返工,所以不存在因返工造成的源交叉污染。
4.6供应商管理
应有批准的合格供应商清单,该清单中应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相应的已批准供应的原料,对供应商进行的原料调查应包括源调查,无论是原料供应商改变,都必须对供应商进行原料调查。
4.7员工的源意识培训
源意识培训应作为HACCP培训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对源预防控制的关键岗位,如
采购、配送、清洁消毒、仓管等工序的操作员工,应进行充分的源意识培训。
1.目的
规范公司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制订、审核、批准、发放、标识、更改、保管、回收和作废过程,确保体系文件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且所有需要的场所都能获得需要的文件。使公司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得以正确的流通和控制,**各相关部门能够适时获得正确有效的文件。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包括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书和与质量、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有关的文件及技术性资料及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外来文件等方面的管理。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质量食品安全手册的批准。
3.2 管理者代表批准发布程序文件,并审核文件的发放范围。
3.3 品控部负责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资料的编制、修订、控制,控制文件编号等标识,维护公司《受控文件清单》。
3.4 品控部负责外来文件的收集及建档管理。
3.5 品控部负责所有对外资料的放行。
3.6 品控部负责有关技术性文件和资料的编制、修订。
3.7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相关程序文件及作业书的制订、修改及审批;安排专人对文件进行接收、保管。
3.8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审核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文件。
质量计划的编制原则为:
a) 质量计划的内容要根据质量策划的内容和结果来确定;
b) 参照《质量手册》的有关内容,符合现行的食品质量安全方针、目标,并与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容协调一致;
c) 尽可能引用已有的质量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并根据的要求编制新的内容;
d) 根据实际情况,可编写总体质量计划,也可只编写有关的单项计划,如设计质量计划、采购质量计划、食品安全计划;也可针对某一特定的活动,如产品促销活动、用户服务周等;
e) 质量计划可以作为立的文件,也可以根据需要作为其他文件(如项目计划等)一部分。
状态的标识:
1原/辅料、产品的验收状态分为:待检验、检验中、合格、不合格、待处理、报废五类。
2 商品经进货验收合格后入仓,报废商品置于报废区,QA检验为报废品置于垃圾暂存间。
3 商品入库前,因人员、空间、装卸等原因未及时进行验收时,仓管员应负责将原料置于未检验商品堆放区,以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4 验收状态标识用的标识物等由仓管员统一管理,仓管员应确保货仓内每一件货物都被以状态标识卡标明所处的验收状态。
5验收合格后办理入仓手续。经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用于生产,验货员将有关货批标识“不合格品”。暂不能确定其合格与否的物料标识为“检验中”。
6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仓管员在产品储存、出库时负责标识的保护监督,货运人员跟单时随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标识失落或模糊不清,应重新验证,确认后予以标识。
7 仓管员应将暂不能确定其合格与否的商品置于隔离区。
1.目的:
本程序明确了对表单记录进行控制和管理的方法,以**提品和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所需要的信息资源和证据。并据以衡量体系运作的符合性、有效性、持续性。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质量、食品安全、卫生相关的记录管理。
3.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
3.1.1 对与质量、食品安全有关的活动进行记录;
3.1.2 按照《记录清单》的要求对记录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3.1.3 在必要时提供记录给需要的部门;
3.2 品控部负责公司记录的设计和控制管理:
3.2.1 制订记录保管的规定;
3.2.2 对记录所涉及到的表格进行编号管理;
3.3 部门负责人负责记录借阅的审批;
3.4 管理者代表负责记录销毁的审批。
进货产品(receiving device)、过程产品和终产品的接收
(a) 总则: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保持接收活动的程序。接收活动应包括检验、试验或其他验证活动。
(b) (Receiving acceptance activities)进货产品的接收活动。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进货产品的接收程序。应对进货产品进行检验、试验和验证以确保符合规定的要求。对进货产品的接收或拒绝应形成文件。
(c) 过程产品的接收活动: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过程产品的接收程序以确保满足规定的过程产品要求。这样的程序应确程产品处于受控的状态,直到所要求的检验、试验或其他验证活动得以完成,必要时得到批准。
(d)终产品的接受活动。 每一个制造商应为终产品的接收建立和保持程序以确保每一个产品批的产品满足接收准则。终器械在放行前应接受严格的检查或得到充分的控制。对终器械放行发布前应完成下列活动:
(1) 完成器械的主记录中要求的活动;
(2) 相关的资料和文件要得到评审;
(3) 有的人员的授权才能放行产品;
(4) 批准的日期
(e)接收记录:每一个制造商应记录本部分所要求的接收活动,记录应包括:
(1) 所完成的接收活动
(2) 完成接收活动的日期
(3) 结果
(4) 执行接收活动人员的签名
(5) 适当时,所使用的设备。这些记录应作为设备历史记录的一部分。
820.86接收状态
每一个制造商应采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的接收状态,以表明产品对接收准则的符合性或不符合性。在整个产品的制造、包装、标记、安装和服务的过程中应保持产品接收状态的标识,以确保产品只有在满足所要求的接收活动后才能得到销售、使用或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