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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1.1 为了发挥公司已获取知识产权的作用,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 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已获取知识产权的管理,及涉及到知识产权实施、许可和转让的所有活动及部门。
3 参考文件
3.1 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3.2 IPCX-008《知识产权维护控制程序》
4 术语及定义
4.1知识产权
4.1.1**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权和技术秘密。
4.1.2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4.1.3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档案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4.1.3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他知识产权。

1立项来源于市场调查、客户要求、质量报告、公司发展规划、总经理要求等信息,并开展如下知识产权管理作业。
2在立项之前应当由研发部提出检索申请,填写《知识产权检索申请表》,知识产权部检索分析该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信息,包括关键技术的**数量、地域分布和**权人信息,出具《立项知识产权状况分析报告》。
3在立项之前应当由研发部通过《内部联系单》提出调查需求,由市场部进行项目市场调研,出具《项目市场调研信息》。
4 研发部结合知识产权分析及市场调研,明确该产品潜在的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制定《项目合作伙伴或竞争对手清单》。(客户要求类立项、技改技创类立项,3流程不用执行)
5研发部依据上述作业结果,对项目进行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编制《立项报告》。
5 立项评审部门在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和防范预案的基础上对《立项报告》进行评审。
6 批准通过的项目进入研究开发阶段。

1专利申请根据其经济价值、市场竞争价值的大小分为:普通级,重要级、重大级。
1)普通级专利申请,是指经济价值和市场竞争价值的大小均一般的专利申请;
2)重要级**审请,是指具有一定经济价值或市场竞争价值的专利申请;
3)重大级**审请,是指创造性高,属国内外**,代表技术潮流或发展方向,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使公司处于市场优势地位的专利申请。
2知识产权部根据专利申请重要性等级的不同,按不同的方式办理。
1)普通级专利申请的办理: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由知识产权部直接办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由知识产权部直接办理或组织本公司专利申请人办理;
2)重要级专利申请的办理:知识产权部在组织本公司**代理人、发明人、相关技术人员或**代理机构代理人进行讨论,确定保护范围和方式后,组织公司内部**代理人或委托**事务所代理;
3)重大级专利申请的办理:知识产权部组织本公司优秀**代理人、发明人、相关技术骨干或较深的**代理机构优秀代理人员进行详细讨论,确定保护范围和方式后,组织公司内**秀**代理人或委托较深的**事务所代理。
3**发明创造人员的署名权,具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体现。
4 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申请(获取)由知识产权部按相关规定办理。
1)对于商标,知识产权部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检索,发现可注册的,知识产权部提出注册申请方案,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对于不可注册的,告知提案部门。由提案部门重新提出或终结。
2)对于版权,知识产权部提出登记申请方案,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实施。
3)对于其他,知识产权部根据情况和公司的实际需求提出申请方案,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实施。
4)对于他有,由知识产权部调查明晰权属(人、相关),根据权属和公司需求情况,由知识产权部提出受让、许可等获取方案,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实施。

1生产需求
1.1市场部根据销售合同(协作生产合同)提出生产需求。
1.2涉及成品、半成品外发的生产需求,由委外部门安排委外生产,签订委外生产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侵权责任承担等条款内容。
1.3在委托加工、来料加工、贴牌生产等对外协作过程中,市场部对外签订合同应包括如下条款: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知识产权权属、许可适用范围、侵权责任承担等,必要时市场部应当要求对方提供知识产权许可证明或声明。
2生产计划
2.1生产部负责人对相关生产需求确认后制定生产计划。
3 生产准备、实施
2.1生产部依据生产计划,进行必要的生产准备。
2.2收集和准备生产工艺技术文件资料
2.3对生产产品与工艺方法进行技术改造和创新的方法及时确认汇报,登记《技改技创台帐》,提交《技术改进与创新报告》。
2.4知识产权部收到《技术改进与创新报告》后,及时评估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改进和技术创新的保护方式,适时形成知识产权,出具《知识产权评估报告》,原件同《技术改进与创新报告》提交项目审批机构审批,复印件反馈给生产部留存。
2.5生产部制定并保留生产活动记录,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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