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一标准的要求,术语和定义已经在FSC-STD-01-002 FSC 术语表中列出,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批准日期: FSC规范性文件被批复机构批准的日期。
组合产品: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林产品(例如,实木和刨花板)成分构成的产品,装配在一起形成另一种产品(例如,家具、乐器、胶合板、复合产品、包装与含有各种纸质组分的印刷材料)。
认证机构:执行符合性评估服务的机构,也可是认可的对象(改编自ISO/IEC 17011:2004(E)。
产销监管链: FSC产销监管链(CoC)是产品从森林,或在使用回收材料时从回收地点到具有FSC声明和/或成品和贴标产品的销售地点的路径。COC包括采购、加工、贸易和销售各个阶段及这些阶段到下一阶段供应链的过程涉及的所有权变化。
木片和纤维产品:使用削成碎片或去除纤维的木材制成的产品(例如:纸浆、纸张印刷材料、纸板、刨花板与纤维板。
声明贡献投入:在百分比或信用控制体系中,可以计入计算产品FSC混合或FSC回收声明的投入材料。包括如下合格的声明贡献投入:FSC认证材料、消费后回收材料和消费前回收纸张(说明:后一类排除其他的消费前回收材料,例如木头和软木)。接收的具有FSC混合x%和FSC回收x%声明的输入材料的数量可以计入声明贡献输入,并且与供应商销售文件上写明的百分比成比例(例如,如果接收到10kg带有FSC混合70%声明的材料,只有7kg算作是声明贡献的投入)。FSC混合信用和FSC回收信用材料的全部数量都可算作是声明贡献的投入(例如,投入量的**)。
声明期:组织为每个产品组规定的可以做出明确FSC 声明的时间段。声明期的小值是完成一个批次的时间,包括接收,储存,加工,贴标和产品的销售。

组织间的标签安排
4.5 如果两个组织(均为合格的证书持有者)签订一项协议,供应商supplier(乙方)根据购买商buyer(甲方)的FSC商标许可编号为产品加贴标签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双方都必须通知他们的认证机构用书面的协议。通知中应包括定义由哪个认证机构负责批复FSC标签。
b) 被选择的认证机构负责确保购买商buyer(甲方)的FSC商标号码仅在供应给此购买商的商品中使用。
c) 乙方supplier应独立保存相关的购买商buyer标签使用相关的数据,以方便认证机构审查。
该规定所指的甲乙双方不必处于直接客户关系,但任何处于中介供应链上的公司都须持有FSC产销监管链证书

采购部
a) 负责FSC合格供应商的搜寻与开发。
b) 负责组织FSC供应商考核、评估和施加影响,建立FSC-CoC合格供应商档案及清单,按时更新。
c) FSC产品生产订单和拆单明细表制订及FSC物料的采购。
d) 负责采购信息的收集与分析,每月做一次FSC物料采购总结。
5.2.5仓库
a) 负责对仓库内FSC及非FSC物料、成品分区堆放、标识状态的监控。
b) 负责对FSC物料、产品的出、入库及储存管理。
c) 做好FSC物料、产品出、入库及储存数据的管理,每月做一次FSC物料、成品出、入库及储存总结。

-/gbafcji/-
http://iso9001fsc.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