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的防护
生产部负责保持和形成《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程序》,应按照程序文件中明确的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对产品提供防护,以保持符合要求。适用时,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可追溯性、运输、搬运、包装和保护,并形成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本公司的库存周期性评估周期为6个月,仓库管理人员对库存的产品或部件的保存条件,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评估库存的方法和方式,如有不适宜,应进行纠正,以防止损坏或变质。
生产部应形成“库存周期性评估结果的记录”并予以保持。
8.5.5 交付后的活动
公司应确定和满足与产品特性、生命周期相适应的交付后活动要求。产品交付后的活动应考虑:
a) 法律和法规要求;
b) 与产品和服务相关的潜在不期望的后果;
c) 顾客要求;
d) 顾客反馈。

输出要求
品管部负责管理评审输出的《管理评审的报告》工作。管理评审输出内容应包括:
a)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评价的总结;
b)管理评审所评价的任何过程的改进;
c) 为满足顾客要求所需的产品的改进;
d)任何改进的要求和措施对资源的需求;
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管理评审的报告》,管理评审报告应形成文件。
管理评审各过程的记录,品管部应予以保持。
9.9.4支持性文件《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记录进行有效控制,为产品质量或环境运行符合规定要求提供客观证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与管理体系相关记录的收集、编目、标识、归档保管和处理。
3.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备案各类表单的样本和新版本状态;
3.2.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记录进行收集、整理、编目、标识、归档和处理。
3.3. 记录人员:及时、真实、准确地填写记录。
4. 工作程序
4.1. 使用:
4.1.1. 各部门有设计工作表格时,应考虑相关法规和产品实现过程的要求。
4.1.2. 记录填写必须及时、真实、齐全,字迹工整、清晰、易于识别,并有记录人员的签名。
4.1.3. 记录可用书面文字、磁盘、胶片和照片等方式。
4.2. 收集:
4.2.1. 记录的收集实行“分级负责、逐级收集”的办法,公司各部门分别由其负责人组织*专人负责,并按规定报送。
4.2.2. 各部门应按不同类别完整地编目,再进行装订或装箱贮存在干燥安全的环境中,便于保管和查阅。
4.3. 标识/贮存:
4.3.1. 统一用文件夹或文件袋分类存放,并在其上书写记录名称、编号及时间间隔,以区别不同类别记录,便于查阅。
4.3.2. 对于保存期**过三个月的记录经行政部同意后,可集中保存于行政部的档案柜内,但需清楚标识所属的部门,记录的名称和年份。
4.3.3. 由行政部依据相关法规及产品的追溯性编制“记录汇总表”,规定其保存年限。
4.4. 保护:
4.4.1. 保存期限内应保持记录无丢失、无破损、无失真,每月检查记录保存情况;
4.4.2. 采取防火、防虫、防鼠、防潮、 防丢失、防失密等措施。
4.5. 检索:
4.5.1. 对记录进行有序整理编目,按时间序列/功能序列进行归档存放并记录、标识,有条件者,可记录主题词、编号、类别等内容,实现电脑检索。
4.5.2. 记录的查阅、借阅均需经过记录保存部门主管同意,所有记录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提供给外部人员查阅、借阅。
4.6. 处置:
4.6.1. 各部门按照“记录汇总表”的期限要求进行保存,如需**期保存,应通知行政部记录**期保存时间,到期销毁的记录经部门主管同意后销毁。
4.6.2. 在保存期内,未经管理者代表批准,任何人不得修改和补充记录内容,如需复制记录,必须经过部门主管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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