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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有效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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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ISO45001:2018
周期1个月左右
材料申请协助
资料顾问协助
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1目的
对与一体化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确定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适用范围
2适用于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和更新。
职责
3.1 质安部:
负责本程序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各部门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和收集;编制公司适用<法律法规一览表>
3.2 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收集;编制适用于本部门的<法律法规一览表>。
4.工作程序
4.1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
4.1.1 质安部应建立并保持收集法律法规信息的渠道,及时收集与本公司适用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1.2 各部门应建立并保持收集法律法规信息的渠道,及时将收集到的法律法规信息提交给质安部。
4.1.3 质安部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购买。
4.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一览表的编制。
4.2.1 质安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一览表>,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4.3 法律、法规一览表的发放及管理。
4.3.1 法律、法规一览表由质安部确定发放范围,质安部负责发放。
4.3.2 各部门收到公司的“法律法规一览表”后应进行识别,编制本部门的法律、法规一览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质安部核准。
4.4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一览表的更新。
4.4.1 当有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颁布实施或作废时质安部应按4.1、4.2 要求更新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一览表(或采用由质安部以通知的形式通报增加新的或作废原清单中某个文件的办法处理)。
4.4.2 每年1月份由质安部发布新的“适用法律法规一览表”,并按4.3要求执行。
事故处理
5.5.1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按照《纠正及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事故教训。
5.5.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的责任
a)因未研究解决存在不安全隐患而造成事故的;
b)因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c)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或员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即上岗作业,造成事故的;
d)因设备**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e)作业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5.5.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a)因指挥或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b)因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c)因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擅自启动设备,造成事故的;
d)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损失的;
e)未按本制度及时报告事故的。
5.5.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a)对发生的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b)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的;
c)事故发生后,因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事故的;
d)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未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e)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5.5.5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撤职、留厂察看、辞退或开除等行政处分,可并处经济处罚。
5.5.6事故责任者触犯法律的交由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7对于比较严重的事故,公司EHS推行小组要发布通告,以便广大员工吸取教训。
5.5.8 事故处理结果及相应记录交EHS推行小组汇总保存,建立事故档案
职业健康安全
影响或可能影响工作场所内的员工或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或其他人员健康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注:组织可以依照法规要求管理**出直接的工作场所或暴露于工作场所活动的人员的健康安全。
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组织在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方面可测量的结果。
注1: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包括测量组织控制的有效性。
注2: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可对照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要求来对结果进行测量。
风险
某一危险情况或暴露发生的可能性和随之引发的疾病或伤害的严重性的结合。
风险评价
评估由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考虑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以及确定是否风险为可接受的过程。
危险源识别
5.1.1识别原则: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相关危险源,并考虑以下内容:
a.应能控制或施加影响的危险源;
b.法律、法规的要求;
c.相关方合理的投诉和要求;
5.1.2识别:体系推行小组根据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生理/行为及其它六方面来进行识别确认活动/产品/服务中存在的危险源。参见附件一:危险源识别对照表。
5.1.3体系推行小组在以下情况时,应考虑进行危害辨识和评估:
a)事故、职业病的发生或意外、未遂事故频率偏高;
b)有潜在的严重伤害。
c)新的销售工艺、方法、设备、材料、项目。
d)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更改或补充等业务发展。
e)及相关方合理的要求。
5.1.4识别的步骤
a)体系推行成员先找出本部门(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所存在的危险源并做好登记。
b)体系推行成员找出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
C有控制措施。
d)体系推行小组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并汇总,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批准。
危险源的管理及处理
对危险源采取措施要求规定
A)级别为1级的本公司可以接受,采取保持现有措施.
B)险级别为2级的本公司要求注意,采场监督检查进行控制.
C)险级别为3级的本公司要求整改,采取管理程序和培训教育进行整改,同时采取应急预案进行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
D)险级别为4级的本公司要求立即整改,采取目标管理方案整改,同时采取应急预案进行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
E)对危险级别为5级的本公司要求立即停工整改,采取目标管理方案整改,同时采取应急预案进行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
5.5危险因素新增及修订
5.5.1公司在从事销售、活动和服务时,如遇下列状况可新增或修订危险因素。
A) 产品、活动有重大的变更时;
B)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时;
B) 相关方提出合理意见或要求时;
C) 该活动责任人认为有必要修改时;
5.5.2、危险因素的修订应在每年内审和管理评审前进行。
一、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有安全小组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二、公司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及季节的变化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要求,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扩大会议,总结本季度的工作情况,布置下季度工作任务。
四、对事故隐患和危险品的控制,每月都要召开专题分析会。
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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