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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或费用面议
发货地址深圳或广州
使用标准BRCGS系列标准
周期2个月左右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流程流畅
人员职责
1部门负责人验证职责
1.1 负责本部门验证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1.2 负责本部门有关验证的培训工作。
1.3 协调完成其它部门验证中与本部门有关的验证工作。
1.4 负责验证文件的审核工作。
2 QA验证职责
2.1 参与本人工作范围内的所有验证。
2.2 监督是否按批准的验证方案进行验证。
2.3 负责验证后状态的日常工作。
3 QC验证职责
3.1 负责验证项目的取样及检验工作。
3.2 参与本人工作范围内的所有验证。
4 操作工验证职责
4.1 参与本工序的验证,负责验证试验的操作。
4.2 负责验证后状态的日常工作。
BRC认证在BRC食品技术标准取得成功以后,受英国国家的鼓励,英国的贸易团体之间还在继续合作,以期在其他方面取得进一步的一致和成就。这使得BRC其他标准相继问世.BRC**食品标准包括四个标准:
BRC **标准-食品
BRC **标准-消费品
BRC **标准-食品包装
BRC **标准-非食品的身份保持必要性
1 英国大多数大型零售商,**的食品生产企业,只选择通过BRC **标准认证的企业作为供货商。大多数零售商会要求制造商提供BRC 认证证书,并满足其零售客户的法律和质量要求。
2 该法不强制要求出口英国及欧洲的外国公司遵守BRC 标准。但是正如其名,**标准已经成为多个行业(食品、非食品类消费品及包装材料) 广泛接受的供货商标准,不但用于零售商产品制造商的评估,也用于产品的评估。
3 许多欧洲及**的零售商(如澳大利亚) 在选择供货商时,作为条件之一,也会要求提供BRC 证书。
4 另外,某些国际拥有者还会在其世界各地的制造厂推行BRC 认证。
5 执行该标准的好处之一是它符合“合理措施”的法律要求,因此其认证并非贸易障碍,而是满足法律要求的一个手段 。目标
a.提高供应商的标准和一致性,避免产品失误
b.消除由于遵从不同标准而造成的食品生产商的多重审核
c.更好支持生产供应链各个层次的零售商的目标实现
d.提供简练的信息益处统一的标准和协议,是评估工作可以由已经获得欧洲标准(ISO/IEC指南65)认证的检测认证机构承担。
供货商只需要进行一次认证,就可以向所有接受本标准的客户提供自己的情况。
覆盖面广,涉及所有与产品的安全性与合法性相关的内容。
要求供货商和客户共同努力,互相监督。在评估条款中,对实时及对不符合标准之处的整改行动的跟踪与确认提出了要求。
检测机构根据国际标准认证,当由其它国家提品货源时,这些检测机构提供的认证可以被广泛接受。
BRC特点和优势
BRC在全世界的接受度非常高,在**过130个国家有28000多家企业通过BRC的认证。在2019年2月,BRC认证正式更名为BRCGS,BRC Global Standards。为方便描述,本文中简称其为BRC。
BRC发展的很快,认证范围很广
至今BRC已发展了7大认证标准,涵盖了食品(包括宠物食品)、消费品、包装材料,从初级原材料加工、产品制造、包装、储存、配送、代理、经销、终端零售等环节的产品链的有关质量和安全的认证。如果企业需要,她还提供了对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认证。
食品和食品原材料工厂、消费品和消费品原材料工厂、包材和包材原材料工厂、以及有关的储存、配送、代理商、经销商、零售商均可申请BRC的认证。
BRC认证 具体指的是什么
英国零售商协会(BRC British Retail Consortium)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性贸易协会,其成员包括大型的跨国连锁零售企业、百货商场、城镇店铺、网络卖场等各类零售商,产品涉及种类非常广泛。
1998年,英国零售商协会应行业需要,制定了BRC食品技术标准(BRC Food Technical Standard),用以评估零售商自有食品的安全性。BRC认证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食品规范,不但可用以评估零售商的供应商,同时许多公司以其为基础建立起自己的供应商评估体系及产品生产标准。
1、目的:制定标准管理规程,使确认与验证组织实施的管理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确认与验证组织实施的管理
3、责任者:质量部、生产部、供应物流部、设备部
4、管理规程:
4.1验证应按公司验证总计划要求实施,公司验证总计划应涵盖企业所有关键确认和验证的关键信息,且其范围和程度应经过风险评估,并确保验证项目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4.2根据验证需要选用不同的验证方法,验证方法有科学实验方法和基于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方法两种。验证方法应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验证技术的要求,即统计合理、数据、证据确凿、低成本且有效的报告。
4.3验证认可标准必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现实性、可验证性、安全性,以确保质量保证的需求,认可标准不得低于法规要求及设计标准。
4.4验证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验证方案中确定的验证项目不足以满足质量保证的需求,可提出补充验证的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4.5若验证结果不符合预定的标准要求,应仔细分析偏差原因并进行处理,必要时对验证方案进行修订,批准后重新进行验证。重新验证应在不低于原验证认可标准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时应增加验证次数或验证项目。
4.6若验证状态发生飘移则应立即停用所验证的项目,及时查清原因进行整改,并对整改后的状态进行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7验证应至少进行三个连续批次的实验,如生产批次有限,或使用经过验证的工艺,单设备已有某种变更,无法从连续生产中得到数据时,可开展同步验证,同步验证生产的产品必须进行适当的稳定性考察,符合要求后方可放行,同时对产品进行持续稳定性考察,确保产品质量。回顾性验证一般应有20~30个批次的数据,不能少于6个批次。可以采用年度总结的形式,进行趋势分析,如数据统计分析结果说明系统或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可以不进行系统再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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