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类别iso45001认证安全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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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员培训ISO45001认证内审员培训
证书有效可查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ISO45001:2018
周期1个月左右
材料申请协助
资料顾问协助
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一、应急响应
1发生火灾时,在场发现的员工首先应大声呼喊(或按下附近的手动报警按钮),并立即用消防灭火和将此信息*传递给应急组长,应急小组长获悉后及时到场指挥灭火(当应急小组长未在场时,由在场职务的人员指挥),指挥官须判断火情的大小,如果火情较小,应立即组织人员分组进行灭火、救和疏散工作,如果火情较大,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并打119火警请消防大队支援。
2当溶剂泄漏时,在场人员应先将离泄漏处近的管道阀门关闭或堵塞相关的泄漏处,再进行相关的处理工作,详见《应急预案》。
3发生事故时,人员应及时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区域,并及时通知至安全员,安全员及相关部门经理负责将受伤人员及时送。
4其它应急响应按相关的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要求进行。
二、纠正与完善
1紧急事故发生后,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经管理者代表确认后予以实施,工程部负责预防措施实施跟踪。
2由质安部负责对本程序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3如公司需增加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使用或增设高压容器及重要设施时,则需针对泄漏、爆炸、设备事故等可能的隐患,及时更新本程序,增加新的内容。
事故调查
5.4.1一、二级事故调查
a) 员工必须在3天内填写《事故调查报告表》,应清楚写明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可叫其它人代写,组长和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再交EHS推行小组认定;
b)管理代表由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或建议。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调查人员应与发生的事故无利害关系。
5.4.2事故由各事故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员工必须在2天内填写《事故调查报告表》,应清楚写明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可叫其它人代写,组长和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再交EHS推行小组认定。
5.4.3各类事故调查完成后,必要时将书面意见交公司安全责任人确认。对于伤亡事故在有需要时由总务部填写“事故职(亡)报告书”,按规定时间送报社会保险公司。
5.4.4需由部门调查的事故,依照法律、法规由本公司事故调查组协助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危险源识别
5.1.1识别原则: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相关危险源,并考虑以下内容:
a.应能控制或施加影响的危险源;
b.法律、法规的要求;
c.相关方合理的投诉和要求;
5.1.2识别:体系推行小组根据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生理/行为及其它六方面来进行识别确认活动/产品/服务中存在的危险源。参见附件一:危险源识别对照表。
5.1.3体系推行小组在以下情况时,应考虑进行危害辨识和评估:
a)事故、职业病的发生或意外、未遂事故频率偏高;
b)有潜在的严重伤害。
c)新的销售工艺、方法、设备、材料、项目。
d)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更改或补充等业务发展。
e)及相关方合理的要求。
5.1.4识别的步骤
a)体系推行成员先找出本部门(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所存在的危险源并做好登记。
b)体系推行成员找出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
C有控制措施。
d)体系推行小组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并汇总,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批准。
事故处理
5.5.1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按照《纠正及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事故教训。
5.5.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的责任
a)因未研究解决存在不安全隐患而造成事故的;
b)因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c)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或员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即上岗作业,造成事故的;
d)因设备**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e)作业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5.5.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a)因指挥或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b)因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c)因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擅自启动设备,造成事故的;
d)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损失的;
e)未按本制度及时报告事故的。
5.5.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a)对发生的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b)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的;
c)事故发生后,因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事故的;
d)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未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e)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5.5.5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撤职、留厂察看、辞退或开除等行政处分,可并处经济处罚。
5.5.6事故责任者触犯法律的交由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7对于比较严重的事故,公司EHS推行小组要发布通告,以便广大员工吸取教训。
5.5.8 事故处理结果及相应记录交EHS推行小组汇总保存,建立事故档案
甲方的义务和
1)始终遵守认证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认证申请资料;
2)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3)在初次认证审核时应提供至少近三个月的体系运行的真实有效证据;
4)提供审核所需的工作条件;
5)甲方若获证后, 继续遵守持续有效运行相应的管理体系的承诺;继续遵守认证认可相
关法律法规,协助认证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
关材料和信息的承诺。
6)甲方获证后应按规定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正确宣传认证结果,不损害认证机构的声誉;当组织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认证机构通报变更信息;
7)在证书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通报乙方,乙方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调整监督审核时间、方式和内容、暂停与撤销认证证书等):
a、 体系的重大变更,包括组织结构、基础设施、运作程序变更;
b 、发生质量/环境/安全重大事故;
c 、顾客/相关方重大投诉;
d、 认证范围发生变化;
e、其他重要信息。
8)在证书有效期内,接受并配合乙方的监督审核/审核及按规定缴纳审核费用;
9)对乙方不规范的认证行为有权向认监委、认可委、认可协会提出申诉和投诉。
10)无条件接受并配合乙方安排的见证审核和/或中国合格评定认可会的确认审核。如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见证审核和/或确认审核的,其认证即被撤消。
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或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级要亲自参与各类检查,各部门要严格贯彻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可分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经常性、季节性、性、综合性和不定期安全检查等多种形式。
二、要严格贯彻安全检查制度、查内容,查安全意识是否树立,查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查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查事故隐患,查整改措施的效果。
三、要重点对一些程,储气站,园林景点设施设备,防护措施进行检查。
四、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分门类加以整理,分级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
五、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书写汇报材料,汇报检查的内容,采取的方式,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计划,并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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