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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外发布信息工作部署
开展对外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前,由知识产权部起草下发《知识产权管理文件》,通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覆盖的所有部门从即日起按照《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控制程序》的6.4要求开展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2发布信息申请
1)任何个人和部门在对外信息发布之前,必须经过审核通过方可发布。
2)业务申请人需将对外发布的信息方案连同《对外信息发布审查报告》提交到知识产权部门进行审查。
3对外发布信息审查
1)知识产权部对发布方案中涉及到的公司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技术、工艺、新产品等是否泄漏公司的商业秘密或准备申请专利的技术、外观设计或尚未进行注册申请的商标设计等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建议,对于需要对外保密的信息,知识产权部有权提出修改方案。
2)知识产权部审查内容还应该包括发布以上的信息是否侵权、是否涉及虚假宣传等,并填写审查意见。
4对外发布信息批准或驳回
1)知识产权部根据审查意见对外信息发布内容,包括广告宣传、研发产品,财务审计等信息无异议的、确认不存在虚假宣传、图片有合法知识产权来源等,提出批准,必要时报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批准。
2)知识产权部根据审查意见对外信息发布内容,包括广告宣传、研发产品,财务审计等信息有虚假宣传、图片无合法知识产权来源等,存在异议的,提出驳回,并给出修改意见。
3)业务申请部门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直至通过审核。

外来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行政决定、**判决、律师函等诉讼类外来文件。
(2)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类外来文件。
(3)与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法律,行政及地方法规、规章政策、办法、条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 国家颁布的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2) 我国签订的国际条约;
3) 各级地方人大、颁布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规政策;
4) 其他相关方所提出的要求。

1 目的
1.1 为了有效识别和控制企业在涉外贸*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 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外贸易活动。
3 参考文件
3.1 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4 术语及定义
不适用
5 职责
5.1知识产权部:主导对涉外贸易相关产品、技术等的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分析。相关目的国或地区的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的收集。负责知识产权境外申请、注册、登记;相关边境保护措施的实施。
5.2 市场部:相关边境保护措施的配合协作。

1 人才需求
1.1、需求部门根据部门业务情况或人员情况,提出人才需求
1.2、人力资源部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等方面考虑,编制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岗位说明书》
2 入职招聘
2.1、入职招聘员工需填写《入职知识产权背景调查表》,进行有相关知识产权背景调查;对与知识产权密切岗位还应签署知识产权声明文件。
2.2新入职的员工都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除约定知识产权权属、保密条款外,对与知识产权密切岗位还应当明确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和义务;对于涉密人员还要补充签署《保密协议》,协议里约定知识产权保护条款,涉密人员界定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涉密人员清单》。
3 员工培训
人力资源部制定《知识产权年度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培训按照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研发人员和全体员工进行分类别分批次培训,并形成《培训实施情况记录》。
4 员工离职
公司员工离职前应当填写《员工辞职申请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工作交接清单》要进行相应的知识产权事项提醒;核心涉密人员离职,必须签订《保密协议》,核心涉密人员界定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涉密人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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