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办理
知识产权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培训
知识产权认证办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辅导
知识产权认证申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
外来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行政决定、**判决、律师函等诉讼类外来文件。
(2)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类外来文件。
(3)与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法律,行政及地方法规、规章政策、办法、条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 国家颁布的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2) 我国签订的国际条约;
3) 各级地方人大、颁布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规政策;
4) 其他相关方所提出的要求。

1知识产权部应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并实施保密管理。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遵循少化和小化原则。
2公司内部业务工作中经常或大量涉及机密级、秘密级公司秘密,涉密人员多的部门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公司内部进行研发、集中存储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本公司具体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及参访允许活动范围界定后知识产权部要及时登记入《涉密区域列表》,并在相关区域入口张贴或悬挂“涉密区域”标识。
3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设立门禁系统或对内部人员进行进入识别管理。外部和外来人员进入要向知识产权部提出申请,填写《涉密区域参访申请表》,经批准后,佩戴临时,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向专人提交《涉密区域参访申请表》,进行身份确认及信息登记,登记《涉密区域参访记录》,并需由该部门*内部人员全程陪同方可进入。《涉密区域参访记录》表由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专人登记保管。

涉密载体管理
1密级及范围
公司保密事项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种密级:
1) **技术、专有技术、引进技术的核心部分为绝密级;
2)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为机密级;
3)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一、二、三级文件,人事档案,合同、协议(涉及公司重要信息的),员工工资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 公司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规章制度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保密期限
一般绝密级事项保密期限为10年,机密级事项保密期限为5年,秘密级事项保密期限为3年。
3涉密载体定密程序
由秘密载体材料起草人在秘密载体制作之前,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密级意见,并进行密级标识。填写《涉密信息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知识产权部汇总登记。
4涉密载体的控制
1)涉密载体的管理原则:秘密载体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2)涉密载体的制作:制作秘密载体,应当注明密级。文件形式的公司秘密事项应在封面(或者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非书面形式的秘密载体或密品,能够标明密级,应以标签的方式标明(如:磁介质、光盘等)。
3)涉密载体的收发与传递
a.各业务部门收发涉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分发、借阅涉密载体,需填写《涉密载体收发记录表》。
b.涉密部门收到涉密载体后,由部门负责人根据涉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部门知悉该秘密的人员范围。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企业秘密的知悉范围。
4)涉密载体的保存
a.保存涉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b.需要归档的涉密载体,应当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归档。
c.各部门对自己保存的涉密载体要登记《涉密信息清单》,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知识产权部汇总。
5)涉密载体的销毁
a.销毁涉密载体,由主办人员填写《文件处理审批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后报知识产权部审核批准后定期进行批量处理。
b.销毁涉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
c.销毁纸介质涉密载体,应当采用焚毁、化浆等方法处理;使用碎纸机销毁的,应当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
d.销毁磁介质、光盘等涉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
e.禁止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1生产需求
1.1市场部根据销售合同(协作生产合同)提出生产需求。
1.2涉及成品、半成品外发的生产需求,由委外部门安排委外生产,签订委外生产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侵权责任承担等条款内容。
1.3在委托加工、来料加工、贴牌生产等对外协作过程中,市场部对外签订合同应包括如下条款: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知识产权权属、许可适用范围、侵权责任承担等,必要时市场部应当要求对方提供知识产权许可证明或声明。
2生产计划
2.1生产部负责人对相关生产需求确认后制定生产计划。
3 生产准备、实施
2.1生产部依据生产计划,进行必要的生产准备。
2.2收集和准备生产工艺技术文件资料
2.3对生产产品与工艺方法进行技术改造和创新的方法及时确认汇报,登记《技改技创台帐》,提交《技术改进与创新报告》。
2.4知识产权部收到《技术改进与创新报告》后,及时评估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改进和技术创新的保护方式,适时形成知识产权,出具《知识产权评估报告》,原件同《技术改进与创新报告》提交项目审批机构审批,复印件反馈给生产部留存。
2.5生产部制定并保留生产活动记录,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gbafcji/-
http://iso9001fsc.b2b168.com